哦哇資訊網

自2021年1月1日起,《婚姻法》廢止,離婚和結婚的細節要點解讀

由 靜蓮看世界 發表于 情感2021-06-28

一、婆婆不帶孩子,媳婦可以不贍養

(依據《民法典》第26條:父母有義務撫養、教育和保護未成年子女。成人子女有義務向父母提供贍養、幫助和保護,祖父、祖母對孫子、孫女沒有撫養的義務,兒媳對公婆也沒有撫養的義務)

二、前夫不出撫養費,就不能探望孩子

第1085條 【離婚後子女撫養費的負擔】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第1086條 【父母的探望權】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

三、分居兩年即可自動離婚

根據《新婚姻法》第32條,“夫妻雙方因感情不和等原因,分居達到兩年或者以上的,法院會准予其離婚。

法律如何確定長期分居?

1、一定是長期分居導致夫妻不和,夫妻不履行義務

如果長期分居是由於其他原因造成的,在法律上不承認分居,比如,夫妻雙方工作需要造成的長期夫妻分居、特殊職業軍人婚姻、家庭照顧老人和病人等,都不符合法律規定,如果夫妻方向法院在上訴案件中提出離婚申請,法院一般不會批准離婚

四、全職太太離婚後可以索要賠償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第1088條: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5萬元的經濟補償則考慮到:1。雙方婚後共同生活的時間;2。女方在家務勞動中具體付出的情況;3。男方個人的經濟收入;4。當地一般的生活水平。

五、舉辦了婚禮就是夫妻關係

我國《婚姻法》第8條明確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不然不是夫妻,是同居關係哦,不受法律保護!

六、女方可以索要青春損失費

如果對方自願給予經濟補償,無論其是以“青春損失費”、“分手費”或者其它名義,都是可以的,法律並不禁止。

《民法典》第1090條 【離婚經濟幫助】離婚時,如果一方生活困難,有負擔能力的另一方應當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民法典》第1091條 【離婚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七、父債子還,夫債妻還,都不合法

《民法典》第1161條規定,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八、對婚姻不忠者需要賠償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以下簡稱《婚姻法解釋(二)》)第二十七條 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後,以婚煙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當事人在協漢高站葉已經明確表示放棄該項請求,或者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一年後提出的,不予支援。

———民法典解讀

自2021年1月1日起,《婚姻法》廢止,離婚和結婚的細節要點解讀

《民法典》生效了,原有的《婚姻法》、《繼承法》、《合同法》等一共9部法律也隨之廢除,各個法律條文也都一併歸納到《民法典》中!

《民法典》一共有1260條法律法規,涉及到了我們生活中的各個方面。

一個人從出生的那一刻開始,就和《民法典》脫離不了關係,上學,就業,結婚,生子,買車買房,鄰里糾紛等等,大事小事,大矛盾小糾紛都做了全面的規定。

《民法典》的出現,也將給我們的生活帶來天翻地覆的變化,只有在最早的時間掌握它,我們才能有一個更加輕鬆的生活,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我們已經是生活在2021年了,不能再做一個一無所知的法盲了。

要知道,懂得一些經濟學知識,可以讓我們在日常消費中更加精明,在對人生的規劃上更加理性,在戀愛婚姻上少走彎路……可以看得出來,經濟學在生活中無處不在,學好經濟學,對我們的生活也的確是百利而無一害的!

這五本書集詳細的法律案例與解析、人際關係處理必備的口才、投資理財、幫您從“經濟盲”的狀態擺脫出來,不論是老闆、經商、職場人、人人都應該讀一讀

民法典+法律常識(全二冊):69

民法典+法律常識+口才書(全三冊):99(立省32元)

民法典+法律常識+投資學(全三冊):99(立省32元)

民法典+法律常識+經濟常識(全三冊):99(立省32元)

民法典+法律常識+口才書+投資學+經濟常識(全五冊):139(立省6元)

點選下方圖片,即可下單購買,買來多看看,關鍵時候能派上用場。

自2021年1月1日起,《婚姻法》廢止,離婚和結婚的細節要點解讀

自2021年1月1日起,《婚姻法》廢止,離婚和結婚的細節要點解讀

y2【民法典+法律常識】

¥

69

度小店

月銷1

購買

TAG: 民法典離婚子女法律常識分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