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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宣宗的統治藝術不怕甚至縱容武官犯錯,就怕武官有功還不犯錯!

由 益哲維達 發表于 汽車2021-12-13

明宣宗朱瞻基是明朝第五位皇帝,他在位十年,與父親十月天子明仁宗的統治時間加在一起僅僅為十一年,但父子倆的成就被評價為“功績堪比文景”,也就是說他們父子倆堪比漢朝的文景二帝,史稱他們的統治時間為“仁宣治世”,可以說是一個很不錯的治世。

可以說明宣宗是一個很不錯的守成之君,按說像這樣優秀的皇帝,怎麼說也是賞罰分明。但縱觀明宣宗一朝的官員犯罪案件,武官犯罪佔有很大的比重,但比之於文官犯罪來說,明宣宗對於武官的處罰相對來說很輕,雖然有些縱容的成分。

像當時軍隊中最大的貪汙犯就是鎮守寧夏的寧陽侯陳懋。陳懋是隨著明成祖多次北征的老將,因為有著豐富的作戰經驗,還曾隨著明宣宗朱瞻基討平了朱高煦叛亂,所以負責鎮守當時的西北重鎮寧夏。

陳懋能鎮守寧夏,不只是因為他的能力,更是說明皇帝對於他的信任。所以陳懋仗著這份信任,在天高皇帝遠的寧夏開始貪汙起來,而且是一發不可收拾。

陳懋不只是縱容手下強佔民田,讓手下離職經商什麼的,更是膽大包天的將重要的戰略物資軍糧給倒買出去了。

還有當地對於沒收貪汙犯的錢財和贓物,按規定來說一般是要充實國庫,由皇帝和朝廷支配。結果陳懋是將錢財還有好東西都自己笑納了,將沒用不值錢的東西上交給朝廷和皇上。

明朝的鹽業由朝廷控制,一般來說鹽商是需要拿著錢到產鹽區,去購買朝廷下發的“鹽引”也就是販鹽許可證,憑著這個鹽引支取食鹽,然後運往各地販賣。

在這方面陳懋也很不客氣,直接將朝廷的鹽引拿來販賣充實自己的腰包,史稱“私中鹽六千七百引”。當時一張鹽引的利潤大概為十兩銀子左右,以這個來看陳懋是光是以此就貪汙了六七萬兩銀子。

因為陳懋的種種貪贓枉法行為,所以到了宣德六年,陳懋被人一紙揭發告到了天子御前。但明宣宗的反應很是寬容,僅僅是將告狀信抄寫了一份,讓陳懋自己看,讓他自己說明是否屬實。

後來陳懋的罪行被朝廷派到寧夏的御史證實,並且比告狀信中所控的罪行還要嚴重。明宣宗一看事情鬧大了,而且陳懋這老小子也的確過分了,所以才開始收拾陳懋。

但明宣宗很明顯是輕拿輕放,念在陳懋昔日的功勞,又是高階武將,只是要求陳懋追還贓物。陳懋一看明宣宗這是有意偏袒他,就開始膽大起來,面對追繳贓物的官員竟然說道自己的所有贓物都花光用完了,什麼都沒有,這些官員不敢惹陳懋,只能如實上報,明宣宗知道以後念在陳懋多年的功勞,又特別下令對陳懋免除追究,不予處罰。

就這樣明宣宗在位時期武官中最大的貪汙犯陳懋,竟然是平安無事。

再縱觀明宣宗在位時期,被逮捕入獄公侯一級的將領,也就是鎮守廣西的鎮遠侯顧興祖一人。而且還是因為事情鬧大了明宣宗為了平息民憤,不得不處罰他才逮捕入獄的,但不久後明宣宗又赦免了他。

所以說在明宣宗一朝,明宣宗對於武將是相當寬容甚至是放縱的,這無疑是很反常的現象。

要知道自漢唐崇文尚武以後,到了宋朝開始重文輕武,明清朝代其實也是隱性的重文輕武,只不過這兩朝重文輕武並不是那麼嚴重,只是為了統治需要,避免武將擁兵自重而已。

像明朝開國初期武將地位很高,但隨著大規模戰爭的結束以後,武將的地位開始一落千丈。諸如明太祖朱元璋時期最高軍事機構大都督府被分割為前、後、左、中、右五軍都督府,規定五軍都督府管軍籍,掌軍政,但沒有調兵之權,而六部中的兵部則掌管銓選和軍令,等於是將五軍都督府的軍權分走一部分。

到了明仁宗時期更是確定了文臣獨重的局面,因為明成祖永樂時期,很多武官勳臣都支援明仁宗的弟弟朱高熙為太子,所以明仁宗繼位以後,便不再重用武官,軍國大事的決策,武官基本上都是不能過問的,等於是連議政權都沒有多少了。

所以說明宣宗在當時重文輕武的環境下,相比於文官犯罪,如此寬容甚至放縱武官犯罪,是一種很反常的情況。

那麼明宣宗為什麼要這樣區別對待呢?

首先是因為《大明律》中有相關規定,武官犯罪和文官犯罪的處罰方式不同。當然這不是關鍵,因為再不同,也不能像明宣宗這般放縱,肯定還有著更深層次的原因。

而這些深層次的原因,就凸顯出了明宣宗高超的帝王心術。

明宣宗之所以這樣做,有三點原因:一是明宣宗認為這些武官鎮守邊境,能夠完成守邊任務就算是盡職了。其他方面不能再拿法律標準約束他們,使邊境軍心穩定,以達到鞏固邊防的作用。二是明宣宗認為“武人得官甚難”,如果非要講究那些條條框框的,那麼武官肯定要經常性受處罰,本來地位已經下降了,如果再下降,那麼影響更不好了,恐怕會進而影響到軍心,所以要寬容。三是明宣宗受爺爺明成祖朱棣的影響,對於武將頗有好感,認為讓有罪的武官戴罪立功,比之那些功高還沒有錯的武官要容易駕馭,效果要更好。

說白了明宣宗是在玩平衡之道,畢竟已經重文輕武起來,如果武將地位再降低,那麼文臣真的一家獨大了,所以要製造一種平衡。

明宣宗的統治藝術不怕甚至縱容武官犯錯,就怕武官有功還不犯錯!

同時明宣宗的統治藝術也很高,深諳“水至清則無魚”這個道理,不怕武官犯錯,就怕武官有功還不犯錯。所以並沒有對武官過分要求,反而刻意放縱,使其犯錯以後自己再寬恕,以達到最好的效果,不然下面的武官都是有功勞,還不犯錯,跟完人似的,那麼明宣宗怕是天天都睡不好覺了。

由此可見古代皇帝的統治藝術,不喜歡完人,喜歡有錯誤官員。因為完人沒有缺陷沒有弱點,而有錯誤的官員,有缺陷有弱點,自然好控制。

像歷史上為什麼很多人被莫須有的殺死呢,原因其實很簡單,就是他太完人了。為什麼很多貪贓枉法的人可以得以善終呢,因為他有缺陷有弱點,只要不過皇帝的底線,就是一顆好棋子,所以自然得以善終了。

明宣宗的統治藝術不怕甚至縱容武官犯錯,就怕武官有功還不犯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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