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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搭夥老伴一起生活3年,因為一件小事,他就要趕我走

由 小寶美食達人 發表于 歷史2021-06-12

五十五歲的黃女士,她說自己找了一個搭夥老伴老周,兩個人在一起生活三年,最近因為一件小事,老周就要和她分手。

她認為兩個人的感情並沒到分手的地步,想要挽回老周,可老周就像是吃了秤砣鐵了心一樣,非得逼著她離開,讓她百思不得其解:究竟是哪裡出了問題,才讓老周如此堅定的要和她分手?

黃女士:

我今年五十五歲,退休工資三千,搭夥老伴老周比我大五歲,今年六十歲,他的退休工資有六千,比我的退休工資高一倍。

我和老周沒有領結婚證,屬於搭夥關係,我覺得這樣挺好的,畢竟雙方都有各自的兒女,如果拿了結婚證,兒女們就會為了財產扯皮。

我們雙方的兒女原本都不同意我倆的婚事,但自從我和老周公開宣佈:我倆只搭夥不領證之後,兒女們就徹底放下戒備心理,欣然同意我們在一起。

我和老周都理解兒女們的做法,因為財產是很敏感的問題,如果雙方關係不牽扯到財產,大家就能一團和氣,但只要一涉及到利益,所有人都無法保持內心的平靜。

我和老周搭夥過日子三年,一直都是老周承擔全部的家庭費用,因為我的退休工資只有三千,每個月還要幫兒子還一千多的房貸,剩下的一千多元,錢僅夠我零花使用。

我在和老周共同生活之前,已經和他說明了每月幫兒子還房貸的事情。對此他予以高度的理解,他說他的退休工資比我高,我倆在一起生活,不需要我花一分錢,只要我能夠好好和他過日子,始終陪伴在他身邊,他就會感到很滿足。

我前夫已經去世多年,兒子結婚時沒有婚房,一直和我擠住在一起。自從我和老周搭夥過日子,搬到老周家裡之後,兒子就把房子重新做了裝修,他把我的房間改造成了衣帽間,也就相當於那套房子已經沒有容納的地方。

雖然我對兒子沒經過我的同意,就將我的房間改成衣帽間的事情相當不滿,但既然木已成舟,我也只好無奈接受。

透過這件事,我更是覺得兒子不可靠,於是就把自己後半生幸福,全部建立在老周身上,我只希望晚年能夠和老周好好生活,和他相伴到老。

老周有一個女兒,從小就嬌生慣養的她雖然已經出嫁,還有了自己的孩子,但她依然像個小女孩似的,思想非常不成熟。

繼女除了工作之外,不願意做任何家務,更不願意帶孩子。老周前妻沒找老伴之前,繼女的孩子都是她前妻幫忙給帶著,每天還要幫繼女一家子做飯、收拾屋子。

自從老周前妻再婚之後,就住到了男方家裡,不方便再繼續幫繼女帶孩子、做家務。繼女自從沒有母親的幫忙之後,日子就過得一團糟。

她總是帶著孩子來找老周訴苦,說自己白天要上班,晚上還要帶孩子,日子過得實在辛苦。老周每每看到繼女梨花帶雨的樣子,總是表現得異常心疼。

繼女的性格非常急躁,動不動就會發脾氣,公婆忍受不了繼女暴虐的脾氣,所以平時就很少走動,更不願意幫她帶小孩。

繼女無法忍受這種忙碌的生活,就把主意打到我的頭上,她讓老周勸我,希望我能夠幫她帶孩子,像她媽媽那樣幫她買菜做飯、收拾屋子。

老周和我說這件事的時候,我並沒覺得有什麼不妥,我一生勞碌慣了,覺得多做點事情沒啥,幫繼女帶孩子,反而能夠拉近我和繼女的關係。

我毫不猶豫就答應老周,以後每天都去繼女家裡幫忙,幫她接送孩子上幼兒園,幫他們洗衣做飯、收拾屋子。

老周見我答應得如此爽快,自然是滿心歡喜。他豎著大拇指,一個勁的誇我,說我是個善良的好女人。

我並沒覺得自己這樣做有啥了不起,畢竟老周承擔了家裡所有開支,我付出一點勞力也是理所應當。

繼女家離我和老周的家有兩站路的距離,我每天早上六點準時起床,再步行到繼女家裡,路上要走三十分鐘。

我不願意坐公交前往,我覺得步行去繼女家裡,不僅省了坐公交車的錢,更是一種鍛鍊身體的好方式。

我每天早上六點半準時到繼女家裡,幫他們做好早點,再帶著小孫子去上幼兒園。回到繼女家之後,我就趕緊收拾屋子,把他們換下來的髒衣服全部清洗乾淨,晾到陽臺上,就回到我和老周的家做中飯。

吃完中飯,我和老周都有午睡的習慣,我們一般都會睡到下午兩點,起床後我們就一起出門買菜,菜是一式兩份,一份我帶到繼女家裡,另一份讓老周帶回家自己做飯吃。

老周和女婿不睦,已經很多年不說話,所以老周從來不去繼女家裡,就連逢年過節也是繼女帶著孩子獨自來老周家團聚,女婿從來不登門。

所以我每天只能獨自去繼女家裡幫忙,老周並不能幫我一丁半點。我雖然沒別的本事,但好在我很勤勞,我每天都會把繼女家裡收拾得井井有條,晚餐會把飯菜儘量做得豐盛,讓他們吃得開心。

自從我到繼女家裡幫忙之後,她對我的態度就大為改觀,一掃以前冷漠的態度,每次見到我都會熱情的和我說話。其實我是個非常簡單的人,只要大家能夠相處和睦、開開心心,我就會感到高興。

當我正因為繼女對我態度的好轉而感到高興時,卻因為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讓她對我的態度急轉直下。

那天我從幼兒園接孩子回家時,他看到路邊有賣糖人的,吵死吵活非讓我給他買,那裡圍了一大群人,我本不願意過去,無奈孩子哭個不停,拽都拽不走,我只好擠進人群,準備給他買個糖人帶回家。

當我手裡拿著糖人衝出人群的包圍,卻發現站在一邊的孩子霍然不見,我沿街到處尋找,卻始終沒找到孩子的去向。

當時是冬天,天已經黑了下來,我一下子慌了神,六神無主的我在旁人的提醒下,才清醒過來,打電話報了警。

繼女見我遲遲未歸,就打電話問我是怎麼回事?我哭著說孩子丟了,她撩了電話就直奔我所在的地方,她一看到我,就不由分說的把我拖到路邊,狠狠地將我打了一頓,把我打得遍體鱗傷。

她說我畢竟不是孩子的親姥姥,所以才會看孩子這麼馬虎,她甚至懷疑我是存心故意,為了不幫她帶孩子,就故意把孩子扔掉。對於繼女的說辭,我百口莫辯,我只希望能夠儘快找到孩子,以還我清白。

雖然我報了警,但孩子始終沒有下落,那個晚上我徹夜我未眠,心裡異常難受,我知道如果找不到孩子,我的下場會很難看。

好在孩子終於被找到,第二天一大早,派出所就打來電話,說孩子被一個好心人收留,一大早就交到了派出所。

孩子雖然已經找到,但我卻因為丟失孩子的事情,失去了老周和繼女對我的信任,他們不願意再讓我幫忙帶孩子,甚至不願意再讓我繼續留在這個家裡。

老周說知人知面不知心,既然已經發生了丟孩子的事情,那他就萬萬不能再和我繼續生活下去,以免留下後患。

他說他就這麼一個女兒,如果因為我給女兒帶來無法彌補的傷害,他這輩子都無法原諒自己。他說寧可錯殺一千,也絕不放過一個,只要能保證女兒和外孫的安全,哪怕冤枉了我,他也覺得值得。

我不願意離開老周,我對他有著很深的感情,我也不願回到自己家裡,家裡早已沒有我的容身之地。我祈求老週一定要相信我,這一次我真的是無心犯了大錯。我保證下次一定會多加小心,絕對不會再出現這樣的事情。

可無論我如何解釋,老周都不願意再給我一次機會,他說我倆的緣分到此為止,分手是天註定的結局。老周不願意留下我,我只有收拾好行囊,灰溜溜的回到自己家裡。

兒子兒媳見我回來,表現得很冷漠,我知道他們並不願意我回家,因為家裡並不大,我回家只能意味著住房會更加擁擠。

如今我憋屈的和兒子兒媳住在一起,每天都過得很不開心。我非常後悔,因為自己大意,發生了丟孩子的事情,否則我依然幸福的和老周生活在一起,會和老周相伴到老。

結束語:

很多事情、很多人,失去就失去了,沒有緬懷的必要。當錯誤已經鑄成,當曾經的愛人堅決轉身離去,所有的後悔和哭泣都是枉然,只能讓自己更加痛苦。

既然分手已成定局,那就勇敢的敬往事一杯酒,相逢一笑泯恩仇。女人永遠不要去哀求一個男人,那樣只會讓他更加看低你,更加堅定分手的決定。

如果自己做的事情問心無愧,莫不如甩甩頭,離開那個不懂你的男人,去走好自己的路,過好自己的生活。

當你活得認真,過得高傲,不卑不微不祈求時,男人反而會高看你一眼,甚至很可能會回頭求你複合。

當你的內心足夠強大,能夠自己給自己帶來快樂,而不是把快樂建立在男人身上,這樣的女人,反而會深深吸引到男人,讓他主動向你靠攏。

即便男人不理你,但如果已經修煉好自己,你不再把男人看得重要,這樣的你,即便沒有男人的陪伴,那又能如何?兩個人有兩個人的好,但是一個人過日子,也許會更加美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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