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洪武二十三年的五月,對於李善長的清算正式開始。由監察御史出面彈劾李善長。
幾天之後,李善長的侄子李佑、李伸被下獄,李善長的家奴盧仲謙等人也站出來揭發李善長與胡惟庸關係親密,當初曾經舉薦胡惟庸為太常少卿,並收下他的三百兩黃金、古劍、玉酒壼、玉刻龍盞、蟠桃玉杯等財物。
朱元璋派大臣審訊,證實為真,李善長按罪當死,朱元璋又沒有答應。
走到這個地步,估計李善長已經意識到自己大限來臨,眼前的大坑深不可測,的敗亡難以挽回,沒有人敢出面相救,也沒有人救得了他。
最後那一天終於來到。這是清算的日子,對李善長來說,也是結束的日子。
朱元璋把李善長召到奉天門,當面對話。三十六年前,四十一歲的李善長第一次見到朱元璋,那時他還是野心勃勃的二十七歲青年。三十六年間,李善長見過太多敗亡者,所以他不會存有任何幻想,他很清楚,自己能夠得到這一次單獨的告別,也算是朱元璋給老朋友的一份“殊榮”。眼前最現實的一點,就是讓自己儘量從容、體面地度過這最後的時刻。
並肩奮鬥三十多年的老朋友的最後一面,一個高高在上,一個俯伏塵埃。朱元璋談起從前創業的艱難歲月,“與語開創艱難之際,為之流涕。”
除了懷舊,除了落淚,再沒什麼好說的了,也沒有說的必要。
隨後,朱元璋前往右順門,在那裡集合群臣,決定對李善長一案的處置。有意思的是,即使到了這個時候,朱元璋談論的仍然不是李善長的問題,而是他侄子李佑等人的案子,他這樣對大臣們說:“吾欲宥李佑等死,以慰太師。太師年老旦暮,無以為懷。”
這當然是套話,大臣們認為李善長“反狀甚明”,堅決反對給予寬恕。朱元璋於是說:“法如是,為之奈何?”
從這句話的語氣來看,是說給李善長的,意思很清楚:你觸犯了法律,我想救也救不了你。李善長說:“臣誠負罪,無面目見百官矣。”
朱元璋安慰他幾句,讓他回府。李佑、陸仲亨等人被賜死。
五月的乙卯日,李善長自殺。《太祖實錄》中說他是自經而死,如果真是這樣,也算是保全大家體面的一種選擇。
連妻女都不放過,其他人可想而知。但李善長的後代並沒有被殺光,因為他的大兒子李祺是駙馬都尉,他的孫子李茂也是朱元璋的外孫子,所以都活了下來。
那麼,做為明朝的開國功臣,死前仍然是太師、韓國公的李善長究竟犯下什麼大罪,一定要被處以極刑呢?
第一,洪武十二年胡惟庸被處死時,李存義父子被流放到崇明島。李善長沒有任何表態,讓朱元璋感覺不爽。
第二,湯和秘密舉報了李善長違制。
第三,在深挖胡惟庸黨徒的過程中,發現李善長和胡惟庸關係緊密。
這些指控難辨真假。李善長位極人臣,而且年事已高,實在沒有一點點謀反的理由。而且他智識出眾,對於天下形勢和朱元璋掌控局面的能力應該有著非常深刻的認識,應該明白自己或者胡惟庸即使真想謀反,根本毫無勝算。
李善長沒有謀反的實跡,這一點朱元璋也非常清楚,但他晚年時,對李善長有一個驚人的發現,比謀反更讓他惱火。
一句“柔奸深密”,是朱元璋對李善長的評價,他認為李善長是個隱藏極深的奸臣,遇到重大問題,總要等朱元璋表態之後,他再隨聲附和,不管對錯,如此一來,把自己的風險降到了最低。只是,這樣的處事態度,與他的地位極不相稱。
做為開創帝國的君主,朱元璋天縱英明,洞察人心,卻被身邊最親近的大臣矇蔽了二十八年,這簡直就是天大的羞辱。是可忍孰不可忍,所以朱元璋特別憤怒。
於左 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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