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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志怪小故事十則:狐,鬼,妖

由 滄海一粟古代志怪故事 發表于 美食2023-01-31

狐三則

鳳凰店有戶人家,兒子拿著母親的鞋子玩,遺落在花架下被父親撿到。他對著妻子大罵,認為有越牆的行為。婦人無法自明,氣憤之下準備自縊。他家忽然有狐狸作祟,把婦女的內衣鞋子拋得到處都是。就這樣,婦人洗脫了嫌疑。不知道狐狸為什麼救這個女人,有人說她婆婆很嚴厲,曾經關起來一個懷孕的婢女,這個婦人偷了鑰匙把婢女放掉。

一個老先生開私塾教鄉童識字,塾館旁有個多年的柴垛,裡面有狐居住,大家都不敢靠近。學童頑劣,經常去柴垛邊上廁所。有一天,先生去參加親戚的葬禮,約定第二天回來。先生走後,孩童們上躥下跳,把桌凳摞起來當臺子,用墨水塗了臉做遊戲。先生忽然進門,把學生們痛打一頓,憤憤而去。

這些孩子都很小,從七八歲到十一二,回家後或青腫或流血,都受了輕傷。家長們認為老師懲罰過重,第二天去找先生問罪。老先生莫名其妙,說昨天根本沒回來。大家猜測是狐妖作祟,有人要去柴垛前辱罵;有人想燒掉柴垛;還有人要去土地廟告狀。

這時一個人說:“這些孩子也的確頑皮,只是責打太狠,冤冤相報,恐怕禍事不僅如此,我看到此為止吧!”眾人認為他說得對,此後再也沒發生別的事。

有個士人夜間坐在院子裡乘涼,忽聽屋頂上有人吵架。他吃驚地張望,原來是兩個女子在屋頂上扭打。片刻後墜落地上,其中一女說:“先生評評理,兩女共嫁一夫,是不是沒這個道理?”讀書人不敢說話,另外一個女子也再三追問,他才囁嚅說道:“小生是人,只知道人的禮節,鬼有鬼的禮儀,狐有狐的禮儀,不是我所能知道的。”兩個女子不屑地說:“這個人模稜兩可成不了事,我們問別人去。”說完撕扯著遠去。原作者評論說:“模稜兩可是人自保的方法,但也有因為推諉而獲罪的。做人不必太世故,有些不用躲避的就直接面對才是。”(以上三則出自《閱微草堂筆記》。)

鬼三則

我同年陳仁先住在城南潘家河,朋友傅治薌某日來訪,當晚住下。夜裡他沒熄燈,和衣躺在床上。忽然燈光變綠一個東西壓在他的腳上,傅治薌全身麻痺,不能轉頭,只看到壓住腳的一條巨腿。巨腿逐漸上移,壓到哪裡,哪裡就冰冷麻木,覺得血管都要被凍結了。快移到胸口的時候,巨腿上的毛孔都看得見。他暗想,假如壓到胸口必死無疑,於是努力掙扎一下,喊出了聲。巨腿一下消失,燈光也重新變亮。

朋友傅嶽棻某日去下斜街下棋,回來的時候已經二更。僕人駕車走到老牆根街附近,忽然打馬狂奔,跑到一個高處才停下來。傅嶽棻問怎麼了,僕人指著某處說:“那裡有個猙獰大鬼!”傅嶽棻向那裡望去,月光下有個穿白衣服的小孩。二人急忙驅車回家,幾天後僕人死了,傅嶽棻病了一個多月。二人看到的鬼模樣不同,得到的禍患也不同,是不是因為人的福澤不同呢?

有個書生在府裡做刑名師爺,他住的是一間老房子,經常發出異響。書生很年輕,時常害怕。有個朋友想嚇一嚇他,就在夜裡悄悄來到他窗外。還沒等裝鬼嚎叫,就看到書生站起來呼喊,揮動雙手做出搏鬥的樣子。朋友以為他發狂,就隔著窗戶喊他的名字。書生喊道:“快來救我!”朋友進門後感覺一陣冷風從腋下穿過,沒發現其它異常。

他把書生按在床上,過了好久,書生才冷靜下來,說道:“我剛躺下,看到一個身粗、腳短、頭大的鬼撲過來。我站起和它抗爭,差點不敵。幸虧你到來,鬼從你腋下穿過逃走了!”書生搬了住所,不久後病死了。難道是人的氣血衰弱後,鬼也來騷擾嗎?

以上三則出自《洞靈小志》,民國初期作品,體裁模仿《閱微草堂筆記》,但成就相差較遠。

妖三則

唐朝時,京兆郡韋氏設有家學。後輩韋訓完成作業後,信手拿起一本金剛經閒讀。忽然來了紅裙白衣的婦人,身高過丈。婦人抓住先生的頭髮把他拖倒在地,然後又來抓韋訓。韋訓拿著金剛經遮擋,鬼拖著先生出了門。眾人在後追趕,鬼把先生放開,消失在一個糞堆裡。先生已經昏了過去,好久才醒過來。大家挖掘糞堆,挖到一個破布娃娃,白衣紅裙。燒掉後再沒出現。

全節(今山東章丘境內)人李某父親是縣令,他跟著父親來到外地。李某年少喜歡遊蕩,經常偷跑出官署打獵。某天他追趕一隻大鳥進入墳地的樹林,林子裡有具巨大的屍體仰面躺著,面部腫脹醜陋,眼睛和鼻子都很大。屍體轉動眼珠盯著李某,李某嚇得半死,從此不敢出去打獵。他夜間多次從地道鑽出去喝酒,某夜發現地道另外一頭被人用後背擋住。他推了推,推不動,於是用劍刺去。刺進去很深,那個人還是不動。李某知道又遇到了妖怪,趕快退回來,夜間也不再出去。《太平廣記》

道光年間,陝西鳳縣北山有座山王廟。起初香火很盛,經過戰亂後荒廢,多年無人踏入。後來廟裡出了一個妖怪,一丈五六尺高,全身黑黝黝的,泛著金屬的光澤。上面是個牛頭,鼻孔朝天,腹部有個獅子頭,巨口獠牙,目光閃閃如電。妖怪三條腿跳躍行走,遇到人畜先吐黑煙,被煙噴到就會暈倒,妖怪抓起人畜送進獅口,連皮帶骨咀嚼。

剛開始它還夜間出現,後來則白晝橫行,吃掉了很多人和牲畜,導致十里內荒無人煙。官府捉妖,刀劍火槍都不能傷,找道士來也束手無策。巡撫寫了公文請張天師降妖,天師派來一個老法官。

妖怪看到老法官,吐出一股黑氣。法官揮動袖子,黑煙立盡,又用劍刺去,妖怪毫髮無傷。法官扔出一道泰山鐵符,妖怪帶符進了山王廟。廟裡黑霧瀰漫,老法官念咒噴水,黑霧消散,眾人跟著他進到廟內。只見神像傾倒,景物荒涼,一個古鼎卻很有光澤,鐵符還粘在上面。

仔細觀察古鼎,三足兩耳,頂部鑄著一個牛頭,腹部刻一獅頭。法官用五色線把鼎綁上,唸咒後砸碎,妖怪不再出現。聽這裡的老人說,當年香火鼎盛的時候,祭拜的人殺雞宰羊祭拜,把血塗在鼎上,年代久了變成妖怪。這也是妖由人興啊!《仕隱齋涉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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