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披露,吳亦凡於2020年11月至12月間,在其住所先後趁三名女性醉酒後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之機,強行與之發生性關係;2018年7月1日,吳亦凡在其住所,夥同他人組織另外兩名女性酒後進行淫亂活動。
以上是吳某凡的罪名書。然而細讀之後,其中的兩個疑點,不得不讓人細思極恐。
我們先倒著看。
疑點一:“夥同他人”?
“夥同”二字,代表著吳某凡並非一人所為,背後還有同夥。但是宣判書為何卻只制裁吳某凡一個人呢?
大家都知道,吳某凡身價過億,隨便大手一揮,就是一大把鈔票。俗話說得好,有錢能使鬼推磨。既然有錢,那就意味著有權,有權,就有勢。
錢、權、勢,三者互為一體。一旦融會貫通,將一發不可收拾。
在吳某凡的演藝王國中,身邊肯定都是一幫有錢、有權,還有勢力的朋友們。那麼問題就來了。
吳某凡的同夥,會不會是他那幫既有錢有權,還有勢的朋友呢?如果是,為什麼不和吳某凡一起宣判呢?難道沒有證據無罪釋放?還是背景太深?如果不是,又會是誰呢?
疑點二:“三名女性”?
判決書可以斷定,吳某凡不僅是一個好色之徒,還是一個喜歡玩“多P”這種刺激的遊戲。
所以,由此可以判斷出,吳某凡侵犯的女孩子很有可能不止判決書上的幾位女性。
一般而言,被侵犯的女孩子不願意出面揭露犯罪者。雖然告發了,但是也讓自己“暴露”了。畢竟,女孩子的貞潔是一生中最為重要的事。
假如,那些所有被吳某凡侵犯過的女孩子,共同出面揭發他,那吳某凡的罪名會不會更重呢?
假如再將這兩個疑點串聯在一起,那些所謂的“同夥”,會不會再次威脅吳某凡侵犯過的女孩子呢?
現在想一想,不得不讓人脊背發涼!
- 下一篇:腫瘤患者可以吃魚油嗎?
猜你喜歡
- 2022-12-09是什麼原因導致一眾網友,覺得李少莉會出事,就憑網曝的疑點嗎?
- 2022-11-28女子曬戀愛前後的晚餐,反差太大讓人不敢相信,網友:這就是現實
- 2021-12-08豔麗的穿搭色,要麼眼前一亮想表揚,要麼嘴裡想吐槽
- 2021-05-24因為深耕,所以深愛|金輝華南與城市共成長
- 2021-05-10錯換人生案開庭,把杜新枝追加為起訴物件,是一招妙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