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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被性騷擾2年,丈夫卻因敲詐罪被判4年6個月

由 比天空還遠far 發表于 美食2022-12-14

最近,南京魯醫生因孩子在學校被對方孩子用工具被打了破了頭,上門理論,打了對方小孩一耳光,對方孩子爺爺用椅子砸,推了對方孩子爺爺,導致後者摔倒,被

刑事拘留

,引起了熱議。

我是隻是感嘆,不知法害了魯醫生啊。

今天在路上剛好聽到一個案例,妻子被性騷擾2年多,丈夫卻因敲詐罪被判4年!分享給大家,來自音訊主播大舌頭尚文的《大案記實》,本集的名字叫做《上司的性騷擾》。我是在手機podcast上聽的,喜馬拉雅上有他的專集,為了敘事準確,我又在電腦上聽,一邊寫。對細節感興趣的,可以去聽聽。

1、蘇小娟在北京一所大學工作,丈夫吳浩是專職律師,工作幾年後,考上了浙江某大學的博士後,從此夫妻兩地分居。

2、蘇小娟的直屬領導是個50多歲的

書記

楊景天,工作中很照顧蘇小娟。但是直覺告訴蘇小娟,楊景天對自己不懷好意,總是利用工作交流觸碰她的身體,還用手觸碰她的大腿和臀部。

3、楊景天經常在辦公室沒人的時候,走到蘇小娟身後,把手放在她肩膀上,詢問工作中的事。某天,蘇小娟被楊景天叫到辦公室,給她一套高檔的化妝品。

蘇小娟堅持拒絕。

楊景天很失望坐在辦公椅上,微閉雙眼,拍著蘇小娟的手說:“小娟,我雖然事業很成功,但感情世界一片空虛,我理解你,你也要理解我呀。”說著就去拉蘇小娟的手。蘇小娟趁他伸手的瞬間從一邊落荒而逃,從此以後,楊景天對她的騷擾變成明目張膽無所顧忌了。

4、某天晚上,楊景天要讓蘇小娟和自己陪客戶,蘇小娟沒辦法拒絕,飯後,他讓蘇小娟送他回家,並邀請他到自己家坐坐。蘇小娟到了他家才知道,家裡只有他一個人,妻子和孩子都不在,頓時緊張起來,囁嚅地說:“書記,我,我還有事,我先走了…”

還沒等她把話說完,楊景天突然走到她身邊抱住她,“小娟,我跟我老婆早就沒有感情了,你就讓我抱抱,我就抱抱,你不知道我有多喜歡你,讓我抱一下。”說完緊緊抱住了蘇小娟!

“楊書記,你放開我!” 蘇娟大驚失色,拼命掙扎,努力往門口跑去,順便掏出手機,威脅楊景天要報警。

楊景天害怕了,他怕蘇小娟真的報警把事情鬧大,在他一愣神的時,蘇小娟抓住機會奪門而逃。

5、回到家後,蘇小娟有接到楊景天的曖昧簡訊,她羞憤難當,回覆讓他注意影響,自尊自愛。這種事發生多了,蘇小娟不止一次想過要辭職,可是丈夫讀書,女兒上學,處處都需要錢,她又猶豫了,考慮到家庭和個人的名譽,她不敢對任何人提起此事,並且楊景天是自己的領導,她更不敢開口了。

6、由於蘇小娟的懦弱和委曲求全,導致楊景天對她的騷擾更加頻繁,經常在深夜給她打電話,在電話裡進行赤裸裸地挑逗,蘇小娟惱羞成怒卻不敢聲張,在與丈夫影片聊天的時候,好幾次差點給丈夫說了,但都是話到嘴邊又咽了下去。

7、紙還是包不住火,暑假時,丈夫吳浩回到家,見妻子總是悶悶不樂,詢問妻子,妻子卻不說。後來,吳浩看到了楊景天發給她妻子的簡訊,怒火中燒,質問妻子,蘇小娟才告訴他,近一年的時間,楊景天一直打電話、發信息騷擾自己的事。

8、“媽的!你為什麼不早說呀?不行,我一定要揍他一頓,作為一個領導,敢騷擾下屬女職工,這些簡訊就是證據,我要找他討個說法!”聽完妻子的哭訴,吳浩不由得緊握雙拳,咬牙切齒地說。

“別。楊景天是我的頂頭上司,此時傳出去不好,而且他再有兩年就退休了,我,我忍忍就好了。”蘇小娟淚汪汪地哀求丈夫吳浩。

9、幾天後,洗完澡的蘇小娟見丈夫吳浩正一臉怒氣拿著自己的手機,知道楊景天可能有發簡訊了,還沒等她說話,楊景天竟然打來電話,蘇小娟急忙慌亂的結束通話電話,抬頭正看見身邊的丈夫餘怒未消,吳浩再也無法忍受了,他決定實施自己的計劃。

10、元旦過後的一天下午,吳浩用妻子的手機給楊景天發信息,聲稱有事面談,兩人約定十五分鐘後在楊景天辦公室見面。

楊景天興沖沖跑到辦公室,卻看到是一個男人在等他,他有些錯愕,還沒反應過來,吳浩已經反鎖了辦公室的門,衝到楊景天面前,一拳打過去,吼道:“你他媽的知道老子是誰不?你敢騷擾我老婆蘇小娟,我今天就要教訓教訓你這個衣冠禽獸!”說完對著楊景天的臉就是兩拳,楊景天的眼鏡被打飛了,血順著鼻子流了下來。

楊景天這才知道眼前的男人是蘇小娟的丈夫!他不得已承認了這兩年來對蘇小娟的騷擾,吳浩罵道:“你破壞我家庭,你要給我精神損害賠償!否則咱們就法庭見!”

經過討價還價,最終楊景天同意賠償吳浩十六萬精神損害費,吳浩這才悻悻離去。

11、楊景天被吳浩打成耳膜穿孔,被醫院鑑定為輕傷,幾天後,楊景天所在的單位徵得他同意後,以

敲詐勒索罪

報案,吳浩隨後被警方刑事拘留,最後並以故意傷害被批捕。

12、丈夫被刑事拘留後,蘇小娟吳浩的兄弟姐妹商量對策,吳浩的弟弟還是一個法官,專門諮詢相關律師,並找到哥哥母校的法學教授,法學教授在聽了整件事情的始末原由後,和中國政法大學刑法學的教授們分別出具書面意見,

一致認為吳浩的索賠行為是具有一定的正當理由的有因行為,主觀上只是意圖獲得損害賠償,而無非佔有他人財產的犯罪故意,同時傷害行為的不正當並不能否定其行為的意圖所具有的正當性,作為受害人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向楊景天索賠雖有過當之處,但是並不能因此轉化為犯罪行為,對此應透過民事途徑解決,而不應該按照敲詐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13、事情發生後,流言菲語在蘇小娟的單位傳開,說吳浩是因為蘇小娟提幹不成而報復楊景天的。於是蘇小娟頂著壓力,向學校紀委、市公安局、市政法委書記反映被騷擾。(文中沒有說結果)

2010年3月,法院認定並以敲詐勒索罪判決吳浩有期徒刑四年零六個月,吳浩不得不接受入獄的最終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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