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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梵淨山金頂摩崖刻4字被判賠12萬 檢方:他已履行大部分,正委託修復

由 紅星新聞 發表于 體育2023-01-21

刻了4個字,男子被“罰”12萬餘元。最近,貴州省級文物保護單位“梵淨山金頂摩崖”石壁被遊客刻字案件再度引發關注。據瞭解,該案也是全國首例針對在自然、人文遺蹟上刻字所提起的民事公益訴訟。

↑陳某平刻劃的“麗水陳國”字樣

2021年7月11日,陳某平使用登山手杖在“梵淨山金頂摩崖”石壁處進行刻劃。雖經其他遊客提醒勸阻,他仍執意在前述石壁處刻留“麗水陳國”字樣。此後,銅仁江口縣人民檢察院對此事啟動調查,並提起了民事公益訴訟。2022年3月25日,貴州省銅仁市江口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這一案件,一審判決被告陳某平支付各項修復及賠償費用共計12萬餘元。5月18日,貴州省銅仁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

2023年1月18日,紅星新聞記者從貴州銅仁市江口縣人民檢察院獲悉,當事男子已履行大部分判決,檢察院正委託相關部門啟動生態修復。江口縣文體廣電旅遊局相關負責人向紅星新聞記者表示,在加強管理和宣傳後,“現在基本沒得(刻字的)了,不敢刻了”。

事發

男子在梵淨山金頂摩崖石壁上刻4字

被判賠文物修復費等共計12萬餘元

2021年7月11日,一段在江口縣梵淨山景區拍攝的影片引發網友熱議。影片中,一名男子在梵淨山景區排隊前往梵淨山金頂時,竟使用登山手杖在金頂摩崖的石壁上進行刻劃。“梵淨山金頂摩崖”是貴州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當時,便有其他遊客提醒男子,但他仍執意在石壁上刻留“麗水陳國”字樣。

3天后,貴州武陵景區釋出通報,將涉事男子陳某平納入梵淨山生態旅遊區入園黑名單。在江口縣人民法院發現並移送檢察院調查後,江口縣人民檢察院提起生態破壞民事公益訴訟。經評估鑑定,陳某平的刻劃行為造成這一文物和美學景觀價值不可逆損害,經濟損失超過5萬元。經委託有關機構制定修復方案,需修復費用60952。08元,勘察設計費3。8萬元。

↑一審宣判

2022年3月25日,江口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該院審理後認為,省級文物保護單位“梵淨山金頂摩崖”是梵淨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一部分,陳某平的行為不僅對文物造成了不可逆的損害,也在一定程度上對世界自然遺產梵淨山的整體生態環境造成了破壞,依法應當承擔生態環境修復責任。陳某平不顧他人勸阻,故意破壞生態環境,但他當庭道歉,且已受到行政處罰,法院綜合考慮專家意見,酌情確定其承擔懲罰性賠償金2。5萬元。

該院一審判決,陳某平支付文物修復費60952。08元、修復方案設計費用3。8萬元、環境損害懲罰性賠償款2。5萬元,並就自己破壞文物的違法行為在國家級新聞媒體上向社會公眾賠禮道歉。2022年5月18日,銅仁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

進展

當事人已履行大部分判決

官方:事發地未出現新的刻劃痕跡

如今,二審判決已過去半年多,陳某平是否履行了判決呢?被破壞的文物是否修復了呢?

2023年1月18日,紅星新聞記者多次聯絡銅仁市中級人民法院及江口縣人民法院,均未果。江口縣人民檢察院第二檢察部工作人員表示,陳某平已履行一部分,他們正委託相關部門啟動生態修復。“基本上算是大部分履行了吧。”

江口縣文體廣電旅遊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案發後,他們加強了宣傳,掛了警示牌,同時把法院判決公告發布到網上,讓大家學習。“每天都有人巡邏。”該負責人告訴紅星新聞記者,除了景區管理公司的人每天巡邏外,他們每隔一段時間也會去巡邏一次。

“由於(此前)條件有限,沒有攝像頭,原先(刻字的)肯定有一部分。”該負責人表示,“但現在基本沒得(刻字的)了,不敢刻了,那個地方沒出現新的刻劃痕跡。”

紅星新聞記者 姚永忠

責編 官莉 編輯 郭宇

TAG: 江口縣梵淨山某平修復金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