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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銷售“特效藥品”為名非法獲利40萬餘元 一男子因犯詐騙罪獲刑

由 封面新聞 發表于 體育2023-01-15

免費洗腳、送小禮品,銷售可治療多種疾病的“特效藥品”,靠譜嗎?10月31日,四川省高階人民法院召開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新聞釋出會,會上釋出了會上釋出了李某等人以銷售“特效藥品“為名的詐騙案件。被告人李某成立某生物科技公司,以銷售“特效藥品”為名,騙取老年人錢財,非法獲利40萬餘元獲刑。

2012年4月28日,被告人李某在巴中市成立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業務範圍為銷售保健品、食品等。該公司以中老年人為詐騙物件,虛構權威身份,以免費洗腳、送小禮品的方式吸引老年人到店,然後採取“影片會”“演講比賽”“旅推”“餐推”“會推”等形式宣傳自己所售賣的“特效藥品”對多種疾病具有治療效果,以詐騙罪獲刑。

本案是以銷售“特效藥品”為名騙取老年人錢財的典型犯罪案件。該類犯罪主要表現為被告人以推銷保健食品為藉口,採取虛構保健食品有治療疾病功效的方式,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高價購買不具有治療功效的保健食品,欺騙老年顧客,侵害被害老年人的合法權益。

法院提醒廣大老年群眾,對待市場上銷售的保健品,一要理性購買,保健品不是藥品,不可能治百病,不要相信銷售人員誇大言辭,身體出現疾病應及時就醫;二要尋找合法購買渠道,要到正規藥房、醫院等具備合法資質的地方購買;三要提高警惕防範意識,高度警惕利用講座、網際網路、電視、傳單廣告等渠道宣傳。若無法鑑別產品真假和價格是否虛高,請告知子女陪同購買識別。同時,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應加強市場監管,及時查處此類行為,形成合力保護老年人權益。

四川省人大代表,省人大經濟委員會委員,四川省律師協會副監事長羅毅在點評此案中指出,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法律意識薄弱、辨識能力不強、容易輕信他人等弱點,常常打著“服務老人”“關愛老人”的旗號對老年人噓寒問暖,再施以小恩小惠,多方騙取老年人財物。

這類詐騙案件中被騙取大多是老年人的養老錢、辛苦錢,甚至是治病錢、救命錢,因此,在堅持嚴厲打擊犯罪的同時也應加大追贓挽損的力度,努力挽回被害老年人的經濟損失,守護好老年人的“錢袋子”,切實維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確保辦案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

封面新聞記者 戴竺芯 實習生 黎愛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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