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夫妻還是要原配的好,但沒有經歷過的人就是不相信。
有太多的人,因為種種原因離婚之後,倉促就開始另一段婚姻。
或許是不甘心上一段婚姻的失敗,所以想要用另一段婚姻來向前任示威。
也或許是太想要有人陪伴的感覺,因此把離婚後出現在自己身邊的那個人當作了“救命稻草”。
但就像有人說過的那樣:
你“匆匆忙忙地嫁人”,就是甘冒成為不幸者的風險。
婚姻並不是一件可以匆忙做決定的事情,更何況你還有一段失敗的婚姻在前作教訓。
一段失敗的婚姻不應只留給你眼淚和怨恨,你還應該從中得到一些關於婚姻的經驗和教訓。
如果你學不會慎重對待自己的婚姻,那你早晚還得吃虧。
在開始一段新的婚姻之前,一定要考慮全面,別結婚了才發現各方面都不合適,那就太遲了。
三個女人用自己的經驗給出忠告:再婚前,一定要商量好這三件事,否則二婚也很難長久。
我的前夫因為意外去世了,我和孩子得到了一筆補償,孩子的那份我都存進銀行了,而我自己那份存了部分,還有部分用來做生活費等等。
前夫去世後,我也想過不再結婚了,把孩子好好養大,這輩子就這樣過去了。
但我爸媽,和我的朋友都勸我,說我還很年輕,不再婚不現實,他們為我把關,讓我還是再找一個。
於是,在朋友們的介紹下,認識了一個離異的男人,他沒有孩子,在當地做小本生意。
通過了解,我發現他的性格挺老實的,適合過日子,就領了證。
但結婚後,我才發現他的真面目,他總是盯著我前夫那點賠償金,慫恿我把錢拿出來給他做生意。
我當然是不願意的,別說我要為了小孩著想,就算沒有小孩,我也要保證我的財產安全。
現在,我們的關係一直很僵,他三句話就不離那筆錢,把我鬧得頭都大了。
在結婚前,沒有把錢的事情說清楚,留下了隱患。
要是知道他是個這樣的人,一開始就不會開始這段婚姻了,真的太糟心了。
和前夫離婚後,兩個女兒都跟著我,前夫每個月給撫養費。
再婚的時候,怪我沒有把孩子的問題和現任說清楚,現在鬧了一大堆的問題。
我現任知道我有兩個小孩,但以為我和前夫一人一個,大女兒只是我帶著玩玩。
結婚後,他才知道兩個小孩都是判給我的,覺得負擔很大,所以一直都有點意見。
他對我的兩個女兒一點都不好,經常打罵她們,我為此哭了不少次。
而他掙得錢,也不給我生活費,總是說我前夫要給撫養費,別盯著他那點工資。
而他會把錢打給他前妻,讓她把兒子帶好,兒子要什麼都要滿足,不要怕花錢。
他不把我們娘仨當一家人,真的讓我很後悔倉促開始了這段婚姻,簡直就是一個錯誤。
再婚前,一定要把孩子的事情說個清清楚楚,如果對方不能接受的話,最好不要結婚。
不要抱著先結婚,男人就會試著接受的想法,如果他對你的孩子不好,那你才是痛苦。
在準備結婚前,就把孩子的問題解決好,各帶各的還是怎樣,別遇到問題了再想著解決,那時候就遲了。
這裡再提一嘴,再婚一定要找個對孩子好的,才會過得幸福。
我和前夫之所以離婚,還是因為性格不合,他的脾氣太火爆了,實在是一起生活不了。
好在,我們沒有孩子,所以離婚離得也比較透徹、乾淨,完全沒有牽絆了。
離婚後,朋友又給介紹了一個男人,就是現在的老公,他也是公職人員,條件還是不錯的。
但他的話是頭婚,比我要小一點,所以說起來他是吃了一點虧的。
這裡並不是說,結過婚的女人就不值錢了,而是社會評價確實會因此降低。
再婚後,各方面都相處得比較融洽,但我老公就是過不了我前夫這個坎。
他總覺得,我在背地裡還在聯絡前夫,藕斷絲連著,我們倆經常會因為這件事情吵架。
和他再婚的時候,我沒有和他講清楚和前夫分開的原因,導致現在經常因為前夫爆發矛盾。
早知道,在領證之前,我就和他講清楚,我和前夫是因為什麼原因離婚的,讓他心裡面有個底。
如果他實在是不能接受的話,就不要開始下一步,也好過婚後天天吵架。
從以上三個女人的經歷得知,再婚前一定要講清楚財產歸屬,子女問題,還有上一段婚姻的失敗原因等等。
只有建立在互相瞭解的基礎上,再婚才會過得幸福,少爆發矛盾。
畢竟,婚姻要建立在坦誠的基礎之上,如果有隱瞞,是過不好日子的。
都說二婚夫妻像是賊,很多夫妻在二婚的時候都是互相防備,生怕自己吃虧。
但這樣不願意交底,亦不願意給予對方多一些信任的婚姻,早晚是要崩潰的。
既然想要二婚,證明你還是想要擁有一段好的婚姻的,那就在婚前把話敞開了說,彼此都能夠接受對方的一切再結婚,婚後就好好過日子,別再彼此防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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