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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帝國,商鞅與韓非法治思想有哪些區別?治國之本與帝王工具

由 珂夢歷史人文 發表于 體育2022-12-01

導語:大秦帝國,商鞅與韓非法治思想有哪些區別?從法治思想角度分析,一個是治國之本,一個是帝王工具,性格決定命運

《大秦帝國》共分為四部分別是裂變,縱橫,崛起,天下;劇中各諸侯國的強大都與變法有關,這些變法的倡導者有很多法家人物,特別是秦國的強大和最後君權的鞏固,得益於法家不同時期的代表人物商鞅和韓非。商鞅其法治思想在秦國的變法中被成功付諸實施,使秦國由一個弱小、貧困的國家變成一個可以左右他國命運的強國,商鞅變法的成功實施為秦國統一六國戰爭奠定了堅實的政治、經濟基礎。

韓非集法家學說之大成,全面吸收的了慎到的“勢”治,申不害的“術”治,商鞅的“法”治,特別是在商鞅的“法學”基礎上,對法家理論體系有了系統的發展,最後形成以“法”為基礎,“法治”、“術治”、“勢治”三者並舉的法治思想。其思想是以君主專制為出發點和歸宿,深得秦始皇讚賞,韓非子為秦國統一天下後治國重法嚴刑的理論奠定了基礎。那麼同為法家代表人物,商鞅與韓非的法治思想有哪些區別呢?

商鞅與韓非子法治思想的區別

商鞅認為法治是“之國之本”

《大秦帝國之裂變》中,有這樣的一個片段,齊國慎到,韓國申不害,衛國商鞅在齊國稷下學宮相遇,慎到將法家分為三派,申不害重“術”,慎到重“勢”,商鞅重“法”,其實這種說法也得到了現在學術界的普遍認同。申不害曾輔助韓昭侯,主張君主治國要有馭臣之術,要遵循刑名之術,講究名實相合,循名責實;慎到強調勢治,君子要有馭臣之術的同時,要善於發揮臣子的才能,讓臣子盡力,君收其利。

商鞅認為,法就是人民的生命,法就是防止人民作惡的工具,以法而治是君主統治的手段和基礎,同時商鞅還認為,農戰可以使國家富強,而法治才是治國之根本,只有實行法治秦國才能安定統一。商鞅變法實行法治不僅改變秦國命運,也改變山東六國命運,同樣也改變了中國歷史發展走向。

韓非法治為“帝王工具”

韓非認為君權是至高無上的,“君”就是“道”,君主是最為高貴的,是凌駕於萬物之上的至尊,君有君道,臣有臣道,君臣之道各不相同。在“尊君”的法治理論中最高目標的前提下,法律才是治國根本,是維護社會秩序,防止人民作惡的工具。

韓非認為,君主要想樹立自己的獨尊地位,要用法治的手段制服民眾,要賞罰分明,把刑的威懾力和利的誘惑力結合起來駕馭臣民。聖君立法、立法為君,法為君操,術為君執,法作為整合社會秩序的手段而已。韓非子對申不害的術治、商鞅的法治、慎到的勢治三者進行互補互用,從三者不足之處著手,構築法、術、勢互補互用理論體系。他主張的“術”是集權君主的“權術”,是在法治實施的基礎上,駕馭臣下的一種方法。

“君無術則弊於上”,君主如果不能控制臣下,就會被臣下矇蔽,所以君主在臣子面前要深藏自己的好惡,掩蓋自己的主張、思想、行動,讓臣下感到君主神秘莫測無法捉摸。韓非子主張“法”、“術”兼併,法是基礎,君主擁有至高無上的地位,術是君主駕馭臣子的手段。

韓非的“勢”是集權君主主宰天下的法寶,勢,也就是權勢,在統治中具有決定性作用,這種權力不是統治者能力高低,品德出眾就可以獲得的,君主之所以成為天下的君主,最主要的原因是他擁有權勢;所以,君主要積極主動牢固地把握權勢,也就是保住“勢”,牢牢控制朝政大權,防止大權旁落。

總之,韓非子認為“法”、“術”、“勢”都是帝王工具,三者之間是相互依賴的關係,不可偏廢;而商鞅的治理理念基本完全靠單純的法治觀念,在實踐上而言,韓非將法治、術治、勢治相結合的理論,無疑是一個巨大的進步。

推行法治思想手段不同

商鞅“君臣共操”、“重賞輕罰”

在法治思想推行的手段上,雖然商鞅和韓非都是出於維護君主專制的統治階級利益,但由於兩人所處的環境不同、時代不同,也使得他們對法的地位,法的執行者的主張也存在一定區別。

商鞅要求君主必須帶頭遵守國家法律,為了確立法令的權威性,他提出“有道之國,治不聽君,民不從官”的觀點,法高於一切,即使是君主也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法者,君臣之所共操”,君臣都是執法者,官吏和君主都有一定的獨立執法權力,商鞅不主張君主獨攬一切權力,而是提倡君臣合作共治國家。

在刑罰方面,商鞅與韓非有不同側重,他明確提出“輕罪重罰”的觀點,他認為,只有對輕罪處以極重的刑罰,才能防止人民犯更大的罪,因而他主張用恐怖手段製造威懾力來驅使民眾服從統治,用刑罰統治人們,才會使人們害怕,才能沒有奸邪,正是在這種思想指導下,商鞅確立了一系列嚴厲刑罰措施。

商鞅還反對任何形式的刑罰減輕和赦免,他主張“刑重而必”,任何犯法都不能逃脫嚴刑;當涉及到“刑賞”時,商鞅也主張“刑多而賞少”,反對濫賞,只賞有功於農戰和告奸的人,後來發展的直接取消賞。

商鞅反對儒家的德治主張,堅持提倡重刑主義,認為“仁義不足以治天下”,但商鞅也不否認道德具有一定的教化作用,承認道德的感召作用,但其認為道德的感召作用來自於君主的強力,而君子的強力則來自於刑罰的威懾力,而不是來自於君主的品行。

韓非“導制其臣”、“刑賞二柄”

在法的推動和執行上,韓非認為,刑、德是執法的手段,必須牢牢把握在君主手上,不能落入人臣之手。基於韓非對人性逐利的理念,他認為君臣之間只能是交易關係,所以君主不能放權,但君主也不可能直接管理和控制所有人民,這就藉助臣子管理人民;君主只要控制了官吏,就等於控制了民眾。

韓非的“法”,是君主個人意志的體現,是君主權力的派生物,君主不能與人分享政權,也不能與臣下分權,法就是君主的命令和意志,法就是維護君主專制的工具。對於法的創立,只有君主才有法律制定權,臣民沒有立法資格。所以,在韓非的嚴重,君主用威勢去行法用術,在完備的法令下,讓臣子聽令行事,奉公守法,法令只是君主控制臣下的制馭之術而已。

韓非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在刑罰方面,他也贊成“以刑去刑”,認為重刑可以止奸,他認為殺一人而引起眾多人的警覺,才叫法治;但韓非在極力主張重刑的同時,也注意到實施重刑所帶來的負面影響。韓非在厚賞厚罰、惠譽相當的基礎上,強調“求過不求善”,使得嚴刑重罰的法治思想路線,在“刑賞二柄”的理論上更為完善,對後來秦國實行的嚴刑峻法,刻薄寡恩的統治政策,起到了推動作用。

大秦帝國,商鞅與韓非法治思想有哪些區別?治國之本與帝王工具

商鞅、韓非法治思想實行目標不同

商鞅的法治思想是為富國強兵,統一天下

商鞅不僅是法家思想體系的奠基人之一, 同時又是一位傑出的政治家,他被秦孝公重用後,在秦國大刀闊斧地實行商鞅變法,取得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成就,使秦國國力大增,從弱國一躍成為戰國時期霸主式的國家,商鞅法治思想及其改革目標就是為了富國強兵,為秦國一統天下打下基礎。

商鞅所處的時代,正是戰國七雄逐鹿中原,相互兼併統一戰爭時代,秦國地處西部邊陲,政治、經濟、文化相對落後,常遭中原諸國欺凌,秦孝公任用商鞅變法的目的就是為了實現富國強兵。商鞅認為,求富就必須重視農業,求強就必須發展軍事力量,在戰國時期“強國事兼併,弱國務力守”的形式下,秦國必須實行農戰政策,才能富國強國。

商鞅樹立重農指導思想,力主採取各種手段鼓勵農民從事農業生產,同時限制工商業發展;商鞅認為不壓制工商業,人們就會選擇既輕鬆,又賺錢的商業進行謀生,從而逃避農業生產。商鞅以農為本,重農抑商,但其強國之術最終要落在強兵上。

對於軍事改革,商鞅十分注重,在第一次變法時,就頒佈了“軍功授爵”制,論論功行賞,所以在第一次變法後,秦國便大勝衛國,攻取少梁,後來又強渡黃河,圍困魏國舊都安邑。商鞅在第二次變法後,秦國打敗魏國收復河西戰略要地,這些都是商鞅“以農興本,以強兵為要”思想的主要體現。

大秦帝國,商鞅與韓非法治思想有哪些區別?治國之本與帝王工具

韓非的法治思想為加強君主集權

韓非是戰國末期法家思想集大成者,其法治思想目標與商鞅不同,就是透過法術勢等措施加強君主集權,擴大君主的權力,維護君主至高無上的尊嚴,鞏固君主統治地位。

韓非生活在戰國末期,列國戰爭已經進入白熱化階段,韓非去世後不久,秦國便殲滅韓國,十二年後秦國便統一天下,對於商鞅的農戰主張,韓非也是非常贊同的,但不同的是商鞅總之構建鼓勵耕戰的制度,而韓非時期,已經有了相對成熟的農戰制度,這種制度並不需要多大的改變,韓非主要考慮怎樣讓這種農戰制度更好地為君主服務,增加更好地擴大君主權力。

韓非的基本政治理想都是圍繞君權,君主不需要事無鉅細地操勞,只要透過法、術、勢等馭臣之術讓臣子為君主鞠躬盡瘁死而後已,對於韓非來說,其君主的最終目標是實現“無為而治”。

在增強國家實力方面,韓非建立君主,要以政治強權控制國家經濟和社會生活,取締一切君主難以控制的對國家有害的行業,同時又大力鼓勵君主容易控制的對國家有利的行業,例如農、戰。韓非認為,農養財力,兵養武力,所以必須鼓勵“農戰”,除此之外,一切行業都應該取締。由此可見,韓非思想中,其法治思想所能實現的目標和功利,最終的目的是讓君主主宰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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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筆者認為,同為法家學派的商鞅與韓非在法治思想有諸多不同,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因:商鞅與韓非所處的社會時代不同,商鞅所處時期,正是周室衰微、禮崩樂壞、諸侯爭霸,戰爭不休時期,而貧弱的秦國正處於內憂外患之中,當務之急是如何實現富國強兵;而那個時期的經濟發展基礎,和由奴隸制轉變為封建制的社會變革為商鞅法治思想提供了社會基礎和時代條件。

韓非生活在戰國末期,生產力水平有了很大提高,鐵器與牛耕被廣泛推廣使用,同時社會正處於劇烈的變化期,舊的奴隸制生產關係與生產力矛盾更為突出,為了解決這一矛盾,齊國、楚國、燕國、趙國、魏國、韓國都進行了不同程度的變法和改革。

特別是戰國末期,諸國爭雄大勢已定,大一統的形式即將來臨,加強中央集權已成為當務之急,所以韓非主張加強君權,這也是鞏固封建制度的客觀要求。

商鞅與韓非思想淵源不同,《大秦帝國》影視劇中,當龐涓問商鞅老師是誰時?商鞅只說師從兩位老師,但沒透露這兩位老師的名字,很多人都以為商鞅師從鬼谷子,其實不然,歷史上的商鞅在見到公叔痤之前,的確師從兩位老師。

《史記·商君列傳》記載,商鞅在離開衛國去魏國後,拜法家學派的李悝為師,總結李悝變法經驗,深化自己對法家理論的認識;李悝在魏國變法涉及到了政治、經濟等諸多方面,而商鞅在秦國重農戰、獎耕織的措施精神實質與李悝變法有很多相似之處。

大秦帝國,商鞅與韓非法治思想有哪些區別?治國之本與帝王工具

《漢書·藝文志》記載,商鞅曾師從雜家學派的屍佼,屍佼與儒家思想為主,雜以其他思想,商鞅在秦國實施變法是,屍佼作了商鞅的門客,當商鞅遇到難題時,屍佼為其出謀劃策,共商治國大計。韓非跟儒家有很深的思想淵源,曾師事荀子,韓非把荀子的“性惡論”作為“尊君”治國理論的思想基礎,荀子認為人有貴賤區別,這樣也包括“君”與“臣”的嚴格區別,這些思想都被韓非繼承,此外,荀子重勢思想及文化專制思想對韓非也有直接影響。

韓非還改造了老子的理論,進一步完善尊君思想體系,吸納老子“順其自然無為之道”改造成因循道法,汲取了老子“道”的概念,加入自己的批判理解,最終成為君主獨尊思想的基礎和法治思想的來源之一。

此外,韓非吸取了墨家“強力論”,把權力和威勢結合在一起,作為君主駕馭臣子的依靠,墨家的“功利”說被韓非應用成君主用來對付臣民的武器。

總之,韓非是一位集大成者,總結性的人物,兼收幷蓄,不僅綜合商鞅、慎到、申不害等法家人思想,也審視李悝、吳起、荀子、老子等百家思想。

大秦帝國,商鞅與韓非法治思想有哪些區別?治國之本與帝王工具

筆者認為,都說性格決定命運,即使思想相同而性格不同其結果也千差萬別,商鞅與韓非法治思想的差別與兩人性格有很大關係。商鞅沉著冷峻,工於心計的性格,以及對時局準備把握和對人性弱點的洞悉,使他臨危不亂。

商鞅為人工於心計,在沒有足夠把握的情況下,從來不輕易表露自己的真實意圖,商鞅知道秦國正是用人之際,當秦孝公廣發求賢令時,商鞅並沒有透過正常方式去見秦孝公,而是透過寵臣景間引見,和秦孝公初步接觸後,在沒有摸準秦孝公的心思下,並沒有和盤托出自己的想法,而是分別用帝道、王道、霸道來試探秦孝公內心真實想法,這樣才能有的放矢,闡述自己的強國之道,隨即被秦孝公委以重任。

大秦帝國,商鞅與韓非法治思想有哪些區別?治國之本與帝王工具

韓非性格則與商鞅不同,他在王室中地位較高,很有可能繼承王位,在王位爭奪傾軋鬥爭中,他認識到了人性自私的本性,為了目的可以不擇手段,從自己的經歷中提煉對人生和社會的看法,王室的生活不僅是韓非“術”治思想來源,也影響了韓非的性格。

韓非具有濃郁的學者氣息,富於情感,他可以成為優秀的政論家,卻不是實幹家;韓非對祖國韓國有著深厚的感情,為了挽救韓國,他身上迸發出傳統士人捨身成人、慷慨赴義的精神氣質。韓非在秦國出現兩個致命失誤,這也為他之死埋下伏筆,一個是尚為得到秦王認可,就為韓國申辯解圍,另一個錯誤是與秦王權臣姚賈發生衝突,為自己命運埋下隱患。

總之,商鞅和韓非法治思想不同,與其所處的時代,所經歷的遭遇,所接觸的思想淵源以及個人性格都有很重要的關係,真是性格決定命運。

參考文獻:《左傳》、《韓非子》、《商君書》、《漢書》、《資治通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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