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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搶注知名商標成功率幾乎為零

由 中國青年網 發表于 體育2022-11-30

□ 本報記者 趙麗

卡達世界盃已經火熱開賽,吉祥物“拉伊卜”在開幕式上驚喜亮相。據報道,吉祥物“拉伊卜”的商標在國內已被搶注,目前正在“註冊申請中”。

商標搶注這一行為近年來屢見不鮮,尤其是在世界盃、奧運會這樣的頂級體育賽事期間,獲得廣泛關注的吉祥物、運動員最容易成為商標搶注的目標。

比如,今年北京冬奧會的吉祥物“冰墩墩”。2019年以來,與“冰墩墩”相關的商標一共有173個,不過除了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組織委員會申請的各類商標成功註冊以外,其他商標均處於商標無效或等待實質審查階段。2018年俄羅斯世界盃吉祥物“扎比瓦卡”商標曾被個人或公司申請註冊近20次,最終均未註冊成功,顯示為“商標無效”。

長期從事相關實務操作的北京京都律師事務所律師常莎告訴記者,由於違反商標法相關法律規定,實踐中此類商標透過註冊申請的機率很小,即使商標註冊申請人使用不正當手段使此類商標透過註冊申請,商標局也可以以該商標“有損國家社會公共利益”為由,依職權主動撤銷或對該註冊商標宣告無效。

然而,《法治日報》記者注意到,即使註冊成功的機率幾乎為零,仍然有人“樂此不疲”。有業內人士向記者透露,20餘年來,世界盃及其相關商標被個人或企業數百次搶注。

對此,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李順德認為,這主要是因為搶注商標後可以獲得豐厚利潤,不少商家受利益驅使參與其中。

常莎告訴記者,世界盃、奧運會及其相關商標被一次次搶注的根本原因在於該商標包含的商業價值,此類具有國際價值的商標一旦註冊成功,可以節省大量的廣告宣傳和開拓市場的成本,利用此類高知名度已經獲得的品牌效應推銷自己的產品和服務,進而達到佔領市場的目的。

“蹭熱度的商標註冊都可能被商標審查人員判定為惡意搶注,一旦被判定為惡意搶注,商標局通常會以商標法第四條‘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註冊申請’和第十條第八款‘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為由,駁回商標註冊申請。”上海蘭迪(重慶)律師事務所律師張程緒告訴記者,商標的搶注不僅浪費行政資源,還屬於違法行為,可能侵害他人的名譽權和姓名權等。近年來,國家智慧財產權局等部門也加大了處罰力度,對一些惡意搶注人和代理機構進行了處罰。

常莎告訴記者,我國現行的商標法第四條、第十三條、第十五條、第三十二條和第四十四條共同組成了惡意搶注商標行為規制體系,“對於此類行為可以被認定為惡意搶注,惡意搶注行為因需要相關行政稽核人員進行稽核確認,屬於浪費行政資源”。

近年來,惡意搶注國內外知名商標、商號、名人姓名的行為屢見不鮮,當事人搶注成功後,將商標閒置,待價而沽,甚至同一主體囤積數量多達幾百件甚至幾千件商標。惡意搶注囤積商標成了某些企業、個人的生財之道。

在國際商會市場營銷與廣告委員會委員、北京京都律師事務所律師王菲看來,大型賽事標識屢遭搶注,主要原因還是在於智慧財產權規則意識的缺失。王菲說,大型賽事標識的搶注人大體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文化水平不高,以實際使用為目的;另一類是受過一定教育,具備一定商標知識,此類申請人不一定以實際使用為目的,有的甚至是為了囤積商標,企圖以許可、轉讓、維權等行為牟利。

“商標搶注及非正常註冊行為的不斷產生,主要還是違法成本低,部分申請人及代理機構守法意識、道德意識弱。”常莎說,過低的商標註冊成本也會導致商標註冊門檻降低,目前商標申請的費用大體為300元(電子提交僅270元)。各地出臺政策扶持、獎勵商標註冊本來是好事,但在客觀上也為專門從事商標搶注、囤積等職業人員降低了成本。

“對於專門從事商標搶注、囤積等職業人員,通常是超出使用需求之外囤積商標、以銷售或轉讓為目的註冊商標,不僅會對商標註冊秩序產生衝擊,亦會影響有正當註冊需求的市場主體依法註冊商標,增加其註冊商標的成本,損害不特定多數商標申請人的利益。”常莎說,大量惡意申請極易引發商標異議、商標爭議乃至行政訴訟,會消耗寶貴的行政資源和司法資源,造成嚴重的社會資源浪費,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即使惡意商標申請人將商標轉讓給他人,也不能因此將申請惡意商標的行為正當化。

對於從事商標搶注、囤積等職業人員,王菲認為,這和商標代理人的從業門檻較低,從業人員專業素養和職業道德參差不齊有關,“除了透過立法進行規範以外,還應該加強行業自治組織內部的專業訓練、考核”。

“代理機構不能申請與自身服務無關的商標,所以代理機構沒有‘囤標’的可能性,不過目前倒是存在個人或者公司囤積大量商標轉讓牟利的情況。”曾在重慶市版權保護中心任職,有6年著作權及相關業務糾紛處理經驗的張程緒告訴記者,隨著主管部門加大打擊力度,已經出現很多打擊囤積商標的案例。比如,有的公司或個人因為手上囤積大量與自己服務無關的商標而被判定為“囤標”,商標局以此駁回商標轉讓的請求;同一批次提交商標的數量過多,也會被判定為“不以使用為目的”,從而駁回註冊申請。

據瞭解,近年來,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對此始終保持嚴厲打擊的高壓態勢,對違反誠實信用原則、惡意搶注商標圖謀不當利益的申請人及其委託的商標代理機構依法依規進行嚴肅處理,從而提高違法成本。

今年4月,《國家智慧財產權局關於持續嚴厲打擊商標惡意註冊行為的通知》中明確了強化整治重點,打擊典型行為,強化整治以“囤商標”“傍名牌”“搭便車”“蹭熱點”為突出表現的商標惡意囤積和商標惡意搶注行為,重點打擊違反誠實信用原則,違背公序良俗,謀取不正當利益,擾亂商標註冊秩序的典型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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