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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高宗打擊張廷玉也不無其炫耀自身馭臣之術高超的因素

由 鄉關日暮 發表于 體育2021-12-08

乾隆十五年(1750

),清高宗下令,抄檢張廷玉在京住宅。這件事背後的因素很多,第一,這真的叫“一朝天子一朝臣”。第二,

清高宗

最忌大臣結為朋黨,此舉是為徹底粉碎張廷玉之“勢力”。第三,這件事,

清高宗

玩弄三朝老臣於鼓掌之中,絕不無炫耀自己高超“馭臣之術”之意。

從張廷玉來說——首先,不能不說他百密一疏,“事君”有輕侮怠慢之處。其次,終究驗證了“伴君如伴虎”這個道理,再高之官爵,在皇帝眼裡仍然是奴才。

要說的是,史上,

清高宗

應該沒有派人查抄張廷玉已歸居家鄉的“老家”,而是抄檢了他在京的住宅。

此事的由頭,是四川學政朱荃,被御史儲麟趾參劾“匿喪赴任,賄賣生童”,遭罷官回籍,於乾隆十五年

(1750年)

三月行至巴東,從所乘之船上投水自盡。

清高宗

是何等心機縝密、性情刁鑽的皇帝。他認為,這是潛縱滅跡、畏罪自殺,背後一定有更大的弊情,於是下令對朱荃戚屬嚴加拷問,並責令四川總督策楞、湖廣總督永興和巡撫唐綏參與過問此案。

在其嚴厲督責之下,當年七月,湖廣總督永興具折上奏,說御史所劾朱荃之罪件件屬實。如,他“賄賣生童”得贓銀約四五千兩云云。並查出,朱荃原為呂留良、嚴鴻逵等文字獄中獲罪之人。

愛新覺羅·弘曆

這令

清高宗

憤怒至極,拍案稱此為“實近年來學政所未有”之惡行。

其實,這一案件,亦證明他這個歷來自栩明察秋毫、知人善任的“明君”不過爾爾,不僅對臣屬有失察之誤,且被一些舉薦、包庇過朱荃的大臣所矇蔽。

所謂“這些人”,即包括張廷玉、梁詩正、汪由敦等重臣。最要害之處,在於朱荃是張廷玉的兒女親家。

清高宗

不可能不把心中一股無名邪火,藉機發洩到張廷玉身上。

接到永興奏摺,

清高宗

便震怒,痛責張廷玉 “公然與為姻親,是誠何心,而漫無忌憚至於如此?其忘記皇考聖恩為何如?其藐視朕躬為何如?張廷玉若尚在任,朕必將伊革去大學士,交刑部嚴審治罪。今既經準其回籍,著交兩江總督黃廷桂於司道大員內派員前往傳旨詢問。”

在此案之前,張廷玉剛剛得到

清高宗

“恩准”,告老懷鄉,回安徽桐城老家了。

於是,

清高宗

降旨,罰張廷玉一萬五千兩,追繳之前賜予的御筆、書籍及一切官物並抄檢了其在京的住宅。

然而,追根溯源,就複雜的多——即所謂“一朝天子一朝臣”,

清高宗

繼位不久,就看不太上張廷玉,處處對他刁難了。

西林覺羅·鄂爾泰

雍正朝,有兩個最受“恩寵”的重臣,一是鄂爾泰一是張廷玉。

雍正十三年(1735年)八月,清世宗彌留之際,仍未忘記安排這兩個老臣,臨終遺詔中,命將他倆配享太廟。這令此二人感激涕零。大概張廷玉尤甚,因為從滿清立國至此時,配享太廟的十二名異姓大臣中,只有他一個漢人。

清高宗

對這兩個前朝重臣,一開始就看不太上。而且,他滿漢殊異之見甚深,導致更看不上張廷玉。

清高宗

幾次說道:“張廷玉在皇考時僅以繕寫諭旨為職,此嫻於文墨者所優為”;“朕之姑容,不過因其歷任有年,如鼎彝古器,陳設座右而已。”

這是說,張廷玉不過寫寫諭旨,善於舞文弄墨,皇帝我還姑且容忍他,不過因為他做事年頭長了,像個古董玩物,也就擺設在那裡而已。

所以,從乾隆朝伊始,就已經決定了張廷玉後來的波折坎坷窘迫的命運結局。

清高宗

即位之初,一是表示承繼皇考遺志,二也為了穩定朝政,同時封鄂爾泰、張廷玉伯爵,加號“勤宣”。但很快,就開始限制鄂張二人的許可權和勢力。這個時候,

清高宗

還比較剋制,一方面“溫水煮青蛙”,另一方面刻意對二人保持一種相對平衡策略。

張廷玉

張廷玉起始大概對此並無任何察覺。乾隆七年(1742年),他奏請皇上,乞將伯爵爵位由其長子張若靄承襲,遂即被

清高宗

拒絕,回覆說,爵位之封張廷玉本人,及身而止。

清高宗

的手段高超在於,他以張年屆七十為由,準其在紫禁城內騎馬,且不必上早朝。這種看似對老臣“皇恩浩蕩”的“關懷”,實際上將張廷玉逐出了“核心圈子”,形成了由訥親獨自面承聖旨局面。

此時,張廷玉似乎仍未有任何不祥之感。

乾隆十一年(1746年),張廷玉長子內閣學士張若靄病逝,白髮人送黑髮人,這對他是極大打擊,漸生告老還鄉之意。這時的張廷玉,已經步履蹣跚,行走需人扶持。

清高宗

命其次子庶吉士張若澄在南書房行走,以便照料。但這並未改變他的歸意。

乾隆十三年

(1748年)

正月,張廷玉終於下定決心,以“年近八十,請得榮歸故里”上疏乞休。

這下子徹底惹惱了

清高宗

。他對張廷玉說:“卿受兩朝厚恩,且奉皇考遺命,將來配享太廟,豈有從祀元臣,歸田終老之理?”

愛新覺羅·弘曆

再能幹之人,也有幹不動的時候。照常理來說,年近八十告老還鄉,並非不敬之舉。但在

清高宗

看來,不論享有多高榮耀的老臣,畢竟仍是奴才,只可鞠躬盡瘁,死而後已,不能以年老體衰為由,行不肯盡忠之實。

“不明智”的張廷玉,仍“情詞懇款,至於淚下”地極力陳奏,絕不肯罷休,這就讓

清高宗

非常之不悅和心生反感了。

這一年,

清高宗

本就極不爽快——先是皇后富察氏病逝,他痛失愛妻;接著又是大臣辱命,兵敗金川。

清高宗

大開殺戒,對張廷玉也毫沒客氣。

當年七月,生員樊顯科考場自刎。大學士兼浙江學政陳其凝疑有以權謀私之嫌。

清高宗

命都察院會同浙江巡撫偵訊查明同時,因陳其凝是張廷玉舉薦之員,便當這一干大員之面,斥責張廷玉與陳其凝“師生契密,人所共知”,拉開了整治張廷玉的序幕。

九月,

清高宗

以《御製詩集》“訛誤甚多”為由,命將總裁官張廷玉與梁詩正、汪由敦等人交部議處。

冬至日,他又以翰林院撰擬皇后祭文中用了“泉臺”二字,說此二字只能用於常人,豈可用於皇后,責斥掌管翰林院的大學士張廷玉以及阿克敏、德通、文保等人“草率塞責”,著罰俸一年。

張廷玉

十一月,

清高宗

又挑剔張廷玉、陳大受、汪由敦等人擬寫的諭旨中,故意抑滿揚漢,張廷玉、來保、陳世倌、史貽直、陳大受等五名漢官,被交部議處。他多次降旨訓斥漢官,每次都少不了張廷玉。

在這種情勢下,張廷玉竟然繼續請辭,只想一走了之。

於是,

清高宗

乾隆

十四年(1949年)正月再頒上諭說:張廷玉“生長京邸,子孫繞膝,原不必以林泉為樂”,你“城內郊外,皆有賜第,可隨意安居,從容几杖,頤養天和。”還附詩一首,一方面告誡張廷玉為臣的天職,另一方面提醒他“應知勸”。

無奈,張廷玉就是“不知勸”。

乾隆

十四年(1949年)

十一月,大概

清高宗

是看張廷玉確實過於老態龍鍾,便派人到其府邸,告訴他由其自行決定去留。這或許是體現龍恩,但更多的可能還是試探加貶低。

張廷玉見

清高宗

鬆口,心中稍安。但聽說史貽直進言皇帝,說他無功無德,不應配享太廟,就又進宮,請求皇上別改變

清世宗

遺命,“免冠嗚咽,請一辭以為券”。

清高宗打擊張廷玉也不無其炫耀自身馭臣之術高超的因素

張廷玉

這一“乞榮”之舉,似乎是對

清高宗

的極不信任,讓他異常憤怒,於是大光其火。最終

清高宗

逼著張廷玉說出了自己不配進太廟的“口供”,隨後以大學士九卿的名義,修改了清世宗遺詔,罷免了張廷玉身後配享太廟的資格。

總之,前前後後,有

清高宗

的猜疑和嫌棄,也有張廷玉自身的失誤,如皇帝降恩,他自己不去面謝龍主而只讓兒子去、皇長子定安王永璜離世剛過初祭他便急著離京等等。

等等原因疊加,就有了抄檢張廷玉在京住宅一幕。

乾隆二十年(1755年)三月,張廷玉病故。

清高宗

此時又做足了眷顧老臣的姿態,寬恕其過失,令仍配享太廟,頒旨說:張廷玉“要請之愆雖由自取,皇考之命朕何忍違!且張廷玉在皇考時,謹慎贊襄,小心書諭,原屬舊臣,宜加優恤,應仍謹遵遺詔,配享太廟,以彰我國酬獎勤勞之盛典。”並賜祭葬如例,諡“文和”。

這真是既羞辱折磨了老臣,最後又當了好人。

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其屆七十,不免想起了一干舊臣,遂作《懷舊詩》,五閣臣中亦有張廷玉。其詩對張廷玉有褒有貶。他在詩注中說:“廷玉卒於家,餘仍遵皇考遺詔行,而彼時不得不示以懲戒,固亦瑕諭不能相掩也”。“廷玉雖有過,餘仍不加重譴,仍准以大學士銜休致,及其既卒,仍配享太廟。餘於廷玉曲示保全,使彼泉下有知,當如何銜感乎?”

這與其說是為展示他的大度寬容隆恩,倒不如說更是炫耀他自己對臣下的駕馭術之高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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