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出軌這個詞眼,我們每一個現代人可能都不會陌生。在現代社會中,我們經常會聽到某某明星怎麼出軌,某某名人原有美好的家庭卻包情人養小三等等,似乎在現代社會出軌成了一項很正常的社會現象。每當有人出軌,尤其是名人,可能都會上頭條,然後處於社會輿論的風口浪尖之上,有的人甚至因此而身敗名裂可是你知道嗎?在古代的清朝對於女子出軌也有一種刑法是利用百姓輿論的!
為什麼只說古代女子出軌呢?因為中國古代是一種男權社會,男人三妻四妾很正常,留戀青樓很正常,但唯獨女子要三從四德,相夫教子。所以古代女子如果出軌,懲罰是很嚴格的,而說到這裡,我們大多數人的腦中都會想到古代的兩種對於出軌的懲罰——浸豬籠和騎木驢,尤以前者較為普遍。但是在清朝,卻有一種刑法比二者更要可怕,那是針對女性特有的身體和心理上雙重的一種刑法的懲罰,受刑者不說生不如死,也是活不下去了。
這項刑法很特殊,當一個女子出軌後,會被要求當著社會大眾全部衣服脫光,被大街上所有的人看著,然後她會被人塞進去一個狹小的木箱子裡,蜷縮在裡面。箱子很小,出軌的女子在裡面幾乎不能動彈。箱子外面只留了一個小洞,允許其伸出腦袋。如果你認為讓她伸出腦袋只是為了讓其呼吸而不至於死去那你就大錯特錯了。伸出腦袋更重要的是讓她遭受過路人的指點和辱罵。
在古代,《女貞》和《列女傳》中都有記載女子被別人看到腳便剁了腳以求名聲的傳說。而對於出軌的女子讓其當著身邊一大群人的面將衣服脫光,這無異於讓他們把自己的全身砍掉——也就是死掉!全身脫光對於一個保守的封建女子來說,真的是還不如死掉呢。而塞到一個箱子裡,潮溼、悶熱、蜷縮,這一切對於人的身體已經是非人道的壓迫了,這對一個人的心理也是一種摧殘。
重中之重是隻露出自己的頭在外面遭受路人的指點、辱罵、甚至拋砸,很難想象那種畫面,一個女子只有蓬頭垢面的腦袋伸出外面,遭受著心理極大的折磨,相死又死不了,想動也動不了。那種默默地忍受和等死的的確確會讓一個人喪失活下去的想法,一心求死,一心等死。古代的刑法真的時無所不用其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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