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黎漫漫
大S跟汪小菲鬧離婚這事兒,我估計就是再不關注娛樂新聞的人,都多少聽說了。
事情醞釀了這麼久,跟連續劇似的,觀眾都追累了。大家只想知道:離婚這事兒到底是真的,還是障眼法,夫妻倆唱的一臺戲?
婚姻是每個成年人,都繞不過的話題,婚姻中的糾葛、紛擾、爭執、困惑,每個身在其中的人都難逃。錢鍾書老先生早就說過了麼,婚姻就是圍城。
但是大S跟汪小菲鬧離婚這件事兒,也讓我看到了
婚姻中最現實、最殘酷的一面——敢於離婚的,都是強勢、獨立的一方,弱勢的一方沒有話語權,更沒有選擇權。
其實婚姻某稱程度上,就是一種優質資源的競爭——當年大S看上汪小菲,兩個人20來天就閃婚,對外說是一見鍾情。
但是另外一層不能忽視的,汪小菲當時可是俏江南的少當年家,京城四少之一。這樣的身份、財力和資源,對兩個人的戀情迅速滋生和發展,起到了關鍵性推動作用。
當年的汪小菲,在婚姻市場上,是絕對的優質資源啊——年輕,有顏,留過學有文化,而且還有錢。媒體當年寫出來的,都是大S嫁入豪門啊。
只是後來發生的事情很多人也都知道了,總結起來其實就是一句:女明星是真的女明星,豪門卻未必是豪門。
但是大S在這段婚姻中,一直是比較獨立的,精神和經濟雙重的獨立。她雖然在婚姻中,也付出和妥協了不少,但是卻從未喪失獨立的自我。
所以,即便真的離婚了,她也不會元氣大傷。
她是有離婚的資本的——是的,離婚這件事兒,可不是誰都有能力、有資格的。
《我的前半生》裡,羅子君的妹妹羅子群,明明深處一段劣質婚姻中,丈夫白光自私、懶惰,沒有上進心和責任感,對自己的老婆、孩子都不上心。
羅子群跟著這樣一個男人,從來沒過過什麼好日子。相反,經常要為丈夫的一些不靠譜行為擦屁股,瞞著姐姐偷偷跟姐夫陳俊生借錢。
姐姐羅子君勸她趕緊離婚算了,免得在泥沼裡越陷越深,被白光拖累死,收拾不完的爛攤子。
可羅子群是怎麼說的呢?
她跟姐姐說,“
我不是不想離婚,我是不能離婚,誰還要我?就算我豁出去了萬一過得還不如現在,我沒什麼本事的呀。
”
對於自己的處境,她清楚卻無能為力。離婚的念頭,她有,卻從不敢真的付諸行動。
她知道以自己的能力和擁有的資源,離婚了也未必能過上多美好的日子,也未必能找到多優質的男人。與其這樣,還不如跟著白光湊合過,好歹還是孩子的親生父親,兩個人稀裡糊塗也就將就下去了。
快刀斬亂麻,需要魄力,更需要足夠的底氣和實力啊。
自身不強大、不獨立,婚姻中就算再委屈和辛酸,也未必有反抗的能力和及時止損的魄力。
再想想曾經風光的總裁夫人董花花,當自己的婚姻遇到危機時,也是陷入了進退兩難的局面。
她的歲月靜好的人生,她奢侈的生活,全部都是對方提供的,自然這段婚姻中,兩個人的關係就是不對等的,一方依附於另一方的。
很明顯她不想離婚,她想守護好自己的家庭,但是一個殘忍的事實是:這段婚姻的走向如何,並不是取決於她的,而是在她老公。
儘管從道德層面講,她才是受傷害的一方。
所以婚姻裡,不光有愛情,也涉及到彼此實力的平衡、牽制,甚至此消彼長......
總之,一段婚姻能夠長久地維繫,確實不容易。有能力將婚姻經營得很好的人,都是有足夠的智慧的。
如果婚姻真的不幸福,充滿了委屈和戾氣,那麼及時切割和止損,也不失為一個好辦法。至少放過自己,不至於成為一個滿是戾氣和怨氣的中年婦女,每天充滿抱怨,卻依舊在婚姻中跟對方互相折磨、消耗。
我覺得大S讓人羨慕的就是這一點:這段婚姻的主動權,是掌握在她手裡的,她有能力,把控婚姻的走向,更有能力,掌控好自己的人生。
退一步講,就是離婚了,她依然可以活得自由而精彩。
所以,現在最緊張的才是汪小菲,而不是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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