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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贈房贈車,婚後淨身出戶,只因付不起每月10000的生活費?

由 雪舞花溪 發表于 體育2021-06-30

從古至今,門當戶對都是娶親說媒的一個重要標準,經濟實力和消費檔次雖然不能完全決定生活的幸福,但絕對可以影響兩個人的婚姻走向。

44歲的陳宇明終於中年得子,為了讓妻子安心養胎,婚前他不僅給妻子購置了一輛20多萬的汽車,還將自己名下價值118萬的唯一房產贈與了妻子。可就在一個月前,妻子劉夢星卻將他趕出家門,這究竟是為什麼呢?

在長沙的一處小區內,陳宇明在樓下焦急地等待著記者到來,他說,最近妻子將家裡的房產證,結婚證等重要證件都藏了起來,身為一家之主,他已經有一個月進不了家門了。

陳宇明回憶,婚前妻子劉夢星懷孕,但她卻遲遲不願打結婚證,直到他將價值118萬的唯一房產公證贈與她後才肯登記,現在孩子還不到兩歲,妻子就提出離婚,他即將被迫淨身出戶,這讓他感覺自己是中了妻子設計的騙局。

陳宇明曾經居住的家是相鄰的兩套房屋,夫妻倆之前一直住在右側的房子裡,現在房門都更換了新鎖,陳宇明根本進不去。

劉夢星拒絕陳宇明踏足夫妻倆曾經的住所,她有些氣憤地說,丈夫就住在左邊的房子裡,根本不存在被趕出家門的說法,相反,陳宇明現在拿著無家可歸當藉口完全是另有目的。

劉夢星告訴記者,右邊的這套房是她大兒子的,左邊的房子是她的個人財產。

原來,劉夢星有過一次婚姻,原本就有一個兒子,在婚前劉夢星家被徵收,劉夢星的兒子分到了一套安置房,劉夢星一直居住的右側房子就是屬於大兒子的,直到她和陳宇明結婚後才買下了左邊這一套二手房,當時是為了給陳家父母居住。

陳宇明指出,左邊這套房屋是劉夢星用婚前自己贈予她的118萬房產錢購置的,也就是相當於是他贈予劉夢星的,現在劉夢星不但不念及他的付出,反過來對她冷嘲熱諷,宣誓房屋主權要將他趕走。

按陳宇明的說法,從結婚前開始,劉夢星就控制了他的經濟,妻子沒有固定收入,他承擔了家裡絕大部分的生活開銷,婚後劉夢星更是提出每月一萬生活費的要求,這讓工薪收入的陳宇明難以接受。

劉夢星卻說她婚前要房產,並不是貪圖錢財,而是因為他不信任陳宇明,兩人戀愛時,陳宇明沒有孩子,當她第一次懷孕,陳宇明卻懷疑孩子的身世,所以兩人放棄了那個孩子,後來自己再次懷孕,才堅持要透過婚前房產公證來獲得保障,於是生下如今的小兒子。

兒子出生後,陳宇明就後悔了,妻子不僅不承擔家中開支,還私自將之前贈予他的房屋變賣,用這筆錢買下了現在左側的房屋,夫妻兩人還曾為了這件事對薄公堂過。

劉夢星表示,當初法院的判決結果是房款作為女方的婚前財產歸她一人所有,用這筆錢購置房子也都是屬於她個人的,現在兩人鬧離婚,所以她有權要求丈夫搬離住所。

2015年,40歲的陳宇明一直想要個孩子,前一段婚姻在這樣一個遺憾中走向了終結,2017年劉夢星懷孕給了他一個巨大的驚喜,為了這個孩子,他不惜贈房,婚後陳宇明每月給予5000元的生活費,妻子卻仍然怨言不斷,要求每月變為一萬元,他感覺自己變成了妻子眼中的提款機。

而劉夢星卻感覺自從小兒子出生後,丈夫變得越來越小氣,每個月她還得用自己的錢補貼家用,這讓她心裡很是不平。

陳家父母認為兒子陳宇明生活節儉,而兒媳劉夢星生活奢侈,她不僅沒有固定收入來源,每月信用卡還款都要上萬元,全靠自己兒子支撐家庭開支,劉夢星在進門前就藉著懷孕強勢索要房產一定是別有用心,現在兒子拿不出更多的錢來供給她生活,她就想把陳家人撇開,陳家父親決定和兒子一起去找劉夢星問個究竟。

看到丈夫帶著公公前來,劉夢星有些不耐煩,她認為陳家父母一直一味地維護自己兒子,從沒有看到她的犧牲,公婆在家庭矛盾中火上澆油,才導致夫妻如今鬧得不可開交。

十分鐘後,劉夢星的親人們也趕了過來。劉夢星憤憤不平,身為兒媳,她當然知道公婆平日裡幫忙帶孫的辛苦,所以她經常帶著公婆四處旅遊。當初買下左邊這套房子也是為了讓公公婆婆有個安穩的住處,可正因為公婆總是對她挑剔不滿,在自己兒子面前不斷抱怨,才讓他們夫妻之間的隔閡越來越深的。

劉夢星告訴記者,因為丈夫一家不滿婚前贈房,所以婚後丈夫聯合公公婆婆隱瞞家裡經濟狀況,外出時還將房門緊鎖,面對陳家人的處處提防,劉夢星感覺自己像是這個家的外人,她一氣之下才讓陳宇明一家搬走的。

陳宇明卻覺得自己為了這段婚姻已經把全部身家都扔這了,劉夢星想讓他淨身出戶,那是不可能的。

這時劉夢星的姑姑將記者叫到一邊,她說,劉夢星是富養長大的孩子,30歲之前,從來沒有進過廚房。後來她家中又經歷了徵收,經濟條件一直非常好。她在上一段婚姻裡,家庭瑣事都是讓保姆打理的,現在劉夢星為了維持這段婚姻,已經改變了許多,她費心操持家務,用心養育孩子,可是男方及家人並沒有理解劉夢星的用心。

劉夢星承認,當初她就是覺得陳宇明會將自己的大兒子視如己出,自己也需要有個人幫助自己一起承擔大兒子的教育與培養,所以才決定與陳宇明結婚的,可在婚後,陳宇明的態度卻變了,兩人出現分歧時,陳宇明從不主動解決,反而是拋下兩個孩子離開家,陳宇明的做法讓她對這段婚姻感到更加不安。

陳宇明說,劉夢星對生活要求特別高,一個月的信用卡要還一兩萬,買什麼東西都要最好的,她從來不知道體諒他,只知道一味地要求自己跟上她的消費節奏,這種日子讓他感到力不從心。

婚前贈房贈車,婚後淨身出戶,只因付不起每月10000的生活費?

劉夢星卻說,自己從小家境好,婚前就有車有房,之前自己也有一份不錯的工作,吃穿用度選擇好一點的無可厚非,她也不是揮霍無度,她覺得作為自己的丈夫,至少也應該與這種生活相適配,這已經是她的生活底線了。

最後,劉夢星表示促成這段婚姻的是小兒子,這個孩子也是陳宇明一直期待的,如果離婚,她願意放棄小兒子的撫養權,這是她最後的讓步,如果陳宇明不願意接受,那麼可以透過法院解決。

陳家父母並不埋怨兒子兒媳,畢竟兩方都是想成家,只是在夫妻具體生活過程中出現了問題,兩人的生活觀念相差甚遠,很難將這段感情走得長久,陳家父母認為,與其繼續彼此傷害,不如早些分開。

事到如今,雖然父母都已經年過古稀,依舊是陳以明堅強的後盾,還能幫她照顧孩子,給予他心靈的力量,看著年邁的父母,陳宇明選擇了放手。

這是一段工薪男與精緻女的婚姻故事,因為婚前雙方瞭解得並不深,女方看到男方對自己出手大方,又承諾照顧自己和前夫所生的兒子,所以才會嫁給他。

然後,婚後的生活才是讓兩個人真正痛苦的開始,男方要的是一個賢妻良母型的妻子,而女方要的是能跟她的精緻生活態度相匹配的伴侶,因為經濟上的問題,兩個人矛盾不斷,最終感情走向破裂。

婚前贈房贈車,婚後淨身出戶,只因付不起每月10000的生活費?

陳宇明為了讓懷孕的劉夢星嫁給自己,慷慨地贈出了自己的唯一房產,但他並沒有告訴劉夢星,這次手筆已經是他能付出的極限了,以至於讓從小養尊處優的劉夢星以為,這個男人能給自己理想中的生活,結果卻杯具了。

其實,真正的愛情是可以跨越一切的,但感情的維繫需要雙方互相付出,兩個人要學會領對方的情,唸對方的好,彼此在結婚之前做好溝通,在結婚後學會理解包容,只有這樣,感情和婚姻才能夠細水長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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