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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郫都區2023年《成都市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電子通知書》辦理須知

由 郫都發布 發表于 歷史2023-01-09

一、適用物件

在郫都區居住就業的來蓉人員和本市戶籍跨行政區域居住就業人員隨遷子女申請在郫都區接受義務教育的,適用於本須知。

二、申請條件

來蓉就業人員和本市戶籍跨行政區域居住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堅持以“合法穩定居住、合法穩定就業”為基本條件。

(一)積分申請

1。未入戶的居住證持有人於子女入學當年2月1日至4月30日申報積分並辦結,積分達10分及以上(其中“穩定職業指標”繳納成都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得分不低於5 分;“居住引導指標”擁有郫都區合法穩定住所,且在郫都區連續居住,得分不低於5分,申請人居住房屋用途應為“住宅”);

2。申請人在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和由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區分局簽章的四川省居住證;

3。申請人及其子女同一戶籍的戶口簿,不在同一戶籍的還需提交其他能夠證明其法定監護關係的相關材料(如:《出生醫學證明》、《獨生子女證》等);

4。申請人與成都市用人單位依法簽訂且在有效期內的《勞動合同》,或申請人在成都市投資辦理的市場主體營業執照(含納稅或免於納稅相關證明);

5。除申請小學一年級入學外,須提交原就讀學校簽章的學籍證明(學籍資訊需包含學生姓名、身份證號、國網學籍號、現就讀年級等)。

(二)材料申請(未辦理積分申請)

未辦理居住證積分的居住證持有人和本市戶籍跨行政區域居住就業人員,其隨遷子女在郫都區接受義務教育,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申請人在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和由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區分局簽章的四川省居住證(本市戶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

2。申請人及其子女同一戶籍的戶口簿,不在同一戶籍的還需提交其他能夠證明其法定監護關係的相關材料(如:《出生醫學證明》、《獨生子女證》等);

3。申請人與郫都區用人單位依法簽訂且在有效期內的《勞動合同》,或申請人在郫都區投資辦理的市場主體營業執照(含納稅或免於納稅相關證明);

4。自申請當年的4月1日上溯6個月,申請人已在郫都區依法連續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滿半年,且申請入學當月處於持續繳納狀態;

5。自申請當年的4月1日上溯6個月,已在郫都區連續居住滿半年(如申請人《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證》、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屋所有權證等,且申請人居住房屋用途應為“住宅”),具體為:

①自購房者:

提供郫都區範圍內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屋所有權證)及物管提供的入住滿半年的證明。無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屋所有權證)的,提交不動產登記中心出具的《成都市不動產登記資訊查詢結果》或住建局出具的《房屋資訊摘要3》及物管提供的入住滿半年的證明。

②租住房屋者:

提供《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證》,且發證時間截至申請當年的4月1日滿半年。

③居住直系親屬(如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等)自購房者:

提供郫都區範圍內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屋所有權證)和親屬關係證明及物管提供的入住滿半年的證明。

④居住在單位集體宿舍者:

提供郫都區範圍內該單位集體宿舍的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屋所有權證)及單位出具的實際居住滿半年的證明。

6。除申請小學一年級入學外,須提交原就讀學校簽章的學籍證明(學籍資訊需包含學生姓名、身份證號、國網學籍號、現就讀年級等)。

符合上述兩類條件之一的申請人,其隨遷子女由郫都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三、申請時間

2023年4月1日至4月30日。

四、辦理程式

(一)申請提交。

申請人登陸“成都市隨遷子女就學服務管理平臺”(以下簡稱“平臺”),按要求填寫相關資訊,上傳相關資料,提交入學申請。

(二)網上稽核。

4月10日至5月15日期間的工作日,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或社群公共服務中心(登記點)透過平臺在網上對申請人上傳資料、聯網資料進行初審。如需申請人補充材料或對提交材料需進一步稽核的,按平臺提示辦理(對未透過的稽核的,顯示“稽核不透過”;對提交資料不全或者有誤的,通知申請人補足相關材料)。區教育局複審後,透過平臺釋出稽核結果通知,稽核透過的發放《成都市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電子通知書》(二維碼)。

(三)學位確認。

入學當年7月第三週的工作日內,透過平臺告知申請人子女就讀學校安排情況。

(四)學生報到。

入學當年8月第四周,透過複核的學生根據學校安排,出具《成都市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電子通知書》(二維碼)到校辦理報到手續。

五、其他

成都市郫都區2023年《成都市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電子通知書》辦理須知

(一)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申請每學年集中受理一次。

(二)已享受政策在郫都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含政府購買學位的民辦學校)就讀的隨遷子女,在同一街道(鎮)、同一學段不得申請轉學。

(三)已享受政策統一安排就學的隨遷子女小升初時,須按上述規定重新提交申請,並按照當年成都市郫都區小學畢業生升入初中學校相關政策統籌安排入學。

(四)部分割槽域公辦教育資源緊缺的,統籌安排到區政府在民辦學校購買的學位就讀。

(五)在入學安排過程中,發現提供虛假資訊、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其子女在郫都區入學資格。

成都市郫都區教育局諮詢電話:028-87931589,現場諮詢地址:郫都區德源街道柏林東路62號入學諮詢室。

成都市郫都區2023年《成都市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電子通知書》辦理須知

釋出於: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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