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王朝的武功在明成祖朱棣時達到鼎盛,
“幅隕之廣,遠邁漢唐。成功駿烈,卓乎盛矣”
。而至嘉靖之時,
軍力卻衰敗不堪
,軍隊面對韃虜、倭寇甚至出現了
“涕泣不敢戰”、“聞風潰散”
現象,
毫無作戰能力
。因何至此,全網尚未有明晰的論述。若欲探討明軍的作戰能力變遷,就要搞清楚明朝軍隊的徵召模式和組織形式的演變,
本文擬就這兩個問題展開論述。
一、從世襲到招募:明代軍隊徵召模式的演變
明初仿效
隋唐的府兵制度
,制定了
衛所制度
。當時,明太祖朱元璋令在各要害之地設立衛所,
“大率以五千六百人為衛,千一百二十人為千戶所,百十有二人為百戶所”
,戶所外統于都司,內統於五軍都督府。
“明以兵部掌兵權,而統軍旅、專征伐則歸之五軍都督府。兵部有出兵之令,無統兵之權 , 五軍有統兵之權,而無出兵之令。合之則呼吸相通,分之則犬牙相制。”
制度安排誠可謂精妙。
圖1,正在作戰的騎兵([明]佚名:《平番得勝圖》區域性)
朱元璋的手下計程車兵是在與元朝及元末群雄爭戰期間收攏起來的,其軍隊來源主要有
“從徵”(投靠),“歸義”(投降),“謫發”(罪犯充軍),“籍選”(按戶籍抽丁)
四種方式,其中籍選是最為主要的來源。在衛所制度推行之後,朱元璋的各支軍隊被編入到各地的衛所之中。衛所大部分軍隊在各地衛所所控制的
屯田耕種
,稱為屯軍,少部分駐守操練,
稱為旗軍,定期輪換。
與此同時,朱元璋沿用元代的戶籍制度,按照人民的職業分工,
編制了民籍、軍籍、匠籍、儒籍等戶籍型別
,戶籍世襲,並承擔相應的義務。
如匠人入了匠籍,其子孫世代都是匠人,國家興建重大工程的時候,便徵發他們前往營建。
軍籍的人則世代都要當兵,為國扛槍,不得擅自改作其他營生,除籍更是幾乎不可能。當時每一軍士之家,成年男子常在衛所,需要隨時上戰場作戰,而其子弟稱作餘丁或軍餘,而衛所的軍官亦多是世襲。
如我們熟悉的抗倭英雄戚繼光他家就有世襲的官職,戚繼光在年僅十六歲時便繼承祖上的職位,任登州衛指揮僉事。
明代的衛所是常設機構、不是戰時組織,是衛所軍士世居一地,且耕且守,戰時由朝廷臨時調兵遣將,士兵被控制在衛所之中,成為高度職業化的義務兵,並且軍糧大都來自於軍士家屬屯墾所得,軍費開銷極低,朱元璋曾得意地說道
“吾養兵百萬,不費百姓一粒米”
。這樣徵召模式自然使得明初士兵都比較善戰,軍力較為強勁。
二、從衛所到團營:明代軍隊組織形式的變遷
明初這種軍事建設的藍圖不久便因
邊患的日益加劇
而改變,特別是明王朝的周邊地區,臨時性的調兵遣將逐漸變為
常規制度
,並最終導致軍隊
組織模式
發生了變化,而這一切都可追源於
“土木堡之變”
。正統十四年(1449年),
瓦刺部
大舉入侵,明英宗草率親征,據稱多大
五十萬萬大軍幾乎全軍覆沒,英宗被俘
,幸好有
于謙
等賢能大臣的極力扶持明王朝才免於覆滅,但王朝國勢卻因此
變衰
,戰事疊起,先是民亂驟生,
繼而南倭北虜
,後來遼東戰亂又起,明代的軍事制度因之而不斷
調整、變化。
土木之變後,京軍三大營損失殆盡,于謙於各衛所選精兵十萬,分十營集中操練,是為團營。又後來
“團”漸成為虛設
,
營成為最基本的單位。
因邊警,在北部邊疆相繼設立了九個軍鎮,號稱
“九邊”
,也有大量的營兵存在。
各營計程車兵和軍官起初多抽調自衛所,後來士兵多轉募於民間,軍官亦多源自招募。募於民間計程車兵和軍官在裁撤之後便復原各業。如明末遼東備禦杜應魁被罷官之後,便
“市酒長安”
。繼而,各營計程車兵和衛所計程車兵產生了
“軍兵”
的概念,大抵,
“軍”
是衛所中世襲的軍士,
“兵”
是各營中招募計程車兵。
圖2,行進中的步兵。騎馬者為軍官,士兵背上白圈中均有“兵”字。
([明]仇英:《倭寇圖卷》區域性)
衛所屯駐之軍是因為世襲的賦役被迫出戰,招募所得之兵則是因豐富的糧賞才參軍入伍,故而
“兵”較“軍”的待遇好的多。
衛所之
“軍”只有月糧(按月發的工資)
,戰時才有行糧
(補貼)
,而
“兵”
除了月糧之外,還有
安家、馬價、衣裝、器械等銀
。明末之時,如果一個南方人應募遼東軍鎮的騎兵,朝廷將要為他支付下面這些款項:月餉一兩五錢白銀
(即月糧,明末已改折為白銀,按月發放)
,安家銀五兩
(安家費)
、盔甲器械銀五兩
(添置武器防具)
、鞍馬之費十四兩
(購買馬匹等費用)
,即改士兵投軍作戰的頭一年中
(不考慮閏月)
,朝廷至少需要花去白銀42兩,即便不是騎兵,也需要花費近30兩白銀。除上述之外,年節另需犒賞,此外若有獲取首級等項戰功仍需額外加賞。綜合下來,平均下來明廷需要為一個普通步兵開銷至少40兩左右的白銀。
若依據上述的標準,養兵十萬,一年的開銷就要達到400多萬兩,這幾乎已經達到明廷中央財政收入的全部
(明廷每年收入約折銀兩千餘萬兩,其中中央直接支配的通常也就4~500萬兩)
。據
《明代整理與研究》
一書的統計,在國勢比較強盛、四方几無戰事的隆萬之際,明廷每年軍費的開銷就已經佔到了其財政總支出的近百分之七十,更遑論戰亂頻仍的晚明亂世了。
三、波浪式的起伏:明代軍事實力的興衰之路
言至於此,我們不免就會心生疑惑,
明廷為什麼捨棄不需要多少花費的衛所制度,而耗費巨資豢養招募的軍隊
,要弄清這個問題,就要探討明代衛所
制度的衰敗
,繼而引出了我們對於明代軍事實力的探討。
明代衛所制度執行的經濟基礎
在於軍屯
,明中葉以來各地軍屯制度的敗壞使得衛所制度亦變得
有名無實
。如,明成祖在貴州建省之時,曾設衛所二十,共有
“屯田、池塘共九十五萬七千六百餘畝”
,至正統時期大臣
王驥
發現:近九十六萬畝的土地
“徒存虛名……良田為官豪所佔……貧窮軍士無寸地可耕”
。即軍士所分得的土地被各類官豪侵佔殆盡,以至於各地
“軍士妻子衣食不給,皆剜蕨根度日”
。在生存艱難的背景下,軍戶們便大量逃亡,明軍的將領軍官們並不嚴加管理,反而樂於放縱他們逃亡。因為士卒逃亡後,軍官便可以吃逃亡士卒的空額,於是各地衛所計程車兵缺額越來越嚴重。即使沒有逃走的,也多淪為軍官們的
佃戶
,
“佔役軍士不得操守”
,疏於訓練。至正德八年(1513年),給事中李淳便反映道:
“官軍不習戰陣,在在皆然”
。衛所空虛、所存士兵缺衣少食,又訓練不濟,在戰爭威脅不斷的背景下衛所軍士焉能作戰?
圖3,正在作戰的水兵。([明]仇英:《倭寇圖卷》區域性)
至嘉靖時期,無論是沿海還是內陸,
各地衛所都鄙壞不堪。
明初曾在沿海地區共設定了50 多衛,20餘萬軍隊,而至嘉靖時,
浙閩沿海衛所,戰船、哨船十存一二,士兵也只剩十分之四
,
“倭寇劫掠輒得志,益無所忌,來者接踵”
。邊軍也廢弛不堪,嘉靖元年(1522年),陳九疇巡撫甘肅,查邊軍在籍
七萬餘人
,存者不足半數,又多老弱。在此背景下,名臣楊一清一針見血地指出:
“惟有召募一策,以應目前之急。”
從嘉靖時期開始,明廷開始大批次地招募軍隊,這些軍隊待遇較好,在訓練充分的情況下,能夠發揮出較好的戰鬥力,故而能
戚繼光
等夠迅速的碾平倭患,繼而北調,維持了邊境地區的安寧,
但後來營兵亦告腐敗。
圖文分享自:史海觀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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