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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土地糾紛,9旬老太倒地身亡,18歲少年被指推人,判決一改再改

由 半島談車 發表于 歷史2021-04-29

2021年4月20日,湖南寧遠九旬老太倒地身亡,18歲大學生被指控推人一案進行了重審宣判,法院判決被告人小華(化名)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免除刑事處罰,賠償死者家屬3萬元。雖然法院免除了刑事處罰,對於這個結果,小華和他的家人始終無法接受,他表示自己會繼續上訴,為自己討回清白。

說起這件事要追溯到2018年,當時的小華18歲,在海南某大學上大一。事件的起因是他家門前一片土地的問題,胡家和他們家產生了一些爭執。案發當天中午,村幹部曾到他們家找過他的父母,讓他們晚上到他家去解決與胡某家的矛盾。沒想到村幹部剛走,雙方又起了矛盾。

小華迴應,當天家裡有親戚來做客,午飯過後,他的堂哥陳某星和高中同學陳某超來他家找他玩,之後他們三人便一起到幾百米外的地裡去挖荸薺了。2月份的南方還是比較冷的,所以在外面挖了一會兒他們就決定不挖了。

小華說,回家的時候他就看到父親站在外面,胡某的母親王老太太躺倒在房子前面的一片空地上,胡某的家人一邊扶老人,一邊罵自己的家人。將老人扶起後,他們就把老人送回了屋裡,過了半個多小時,老人就不幸離世了。醫院鑑定,老人的死因為非外傷性蛛網膜下腔出血,糾紛事件是老人突然倒地的誘因。

事後王老太太的家人就打電話報了警,說是他推倒了老人,他也被警方處以了行政拘留15日,罰款1000元的處罰。但小華的家人堅持稱孩子沒有推人,對此結果表示不服,並多次向相關部門反映,但都沒有結果。

後來村幹部也出面對此事進行了協商,讓他們家給胡家人賠禮道歉,並作出適當賠償。但小華的父親認為自己的兒子沒有錯,又何來道歉一說?同年3月1日,因為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小華被當地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半個月後被批准逮捕。

兩個月後,公安局以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向當地檢察院移送審查,但因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被兩次退回補充偵查。同年8月23日,小華被取保候審。9月21日,寧遠縣公安局再次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但檢察院認為,小華的行為屬於主觀上的過失,不需要判處刑罰,所以決定不予處罰。11月5日,小華收到了檢察院下發的不起訴決定書。

本以為事情會就此結束,沒想到釋放一年多以後,他再次被提起公訴。在案件偵辦期間,有人作證說就是他推了王老太太,但也有人稱他沒有推王老太太。而在小華自己的供述中,也有兩次是承認自己推了老太太的。

對此小華表示,自己當時與王老太太之間有10多米的距離,自己從來沒有動手推過。這兩次推人的供述都不是他本人的意思,是按照辦案人員的意思說的,因為他們告訴自己,按照他們的意思去說就可以早點回家,自己的家人也就不會有事。

2020年6月19日,寧遠縣法院對這起案件進行了一審判決,這次判決小華被判了有期徒刑一年6個月。一審判決結果出來後,小華和家人都不服,又提出了上訴,在庭審中他始終堅持自己沒有推人。

後來法院進行重審判決,小華也收到了免除刑事處罰的判決書,但對於這個結果他始終無法接受。而且小華表示,他的判決結果是4月20日,可他的判決書上面的日期卻印的是2021年4月29日,不知道這會不會影響自己的上訴。

這起案件撲朔迷離,證人的證詞也比較反覆,也讓很多人都產生了疑惑,究竟是哪個環節出現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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