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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雲間|唐宋最美“和離”書

由 九歌小築 發表于 家居2021-04-14

“和離”最初是在唐代的《唐律·戶婚》中出現,其中有一條條例指出:“若夫妻不相安諧而和離者不坐(問罪)。”

唐代時,離婚和改嫁都是非常常見的現象。如果夫妻雙方都覺得彼此不能一起生活下去,便可以協議離婚,《和離書》就是雙方所簽訂的契約文書。

和離書又稱《放妻書》、《放夫書》。後代循唐例,也稱“和離”為“兩願離婚”,

是指雙方自願離婚,並不是某一方不好的原因,而是二人不合適。

1900年,敦煌莫高窟出土一批唐代文獻,其中就有和離書的範本。

和離書範本全文

蓋說夫妻之緣,伉儷情深,恩深義重。

論談共被之因,幽懷合巹之歡。

凡為夫婦之因,前世三生結緣,

始配今生之夫婦。

夫妻相對,恰似鴛鴦,

雙飛並膝,花顏共坐;

兩德之美,恩愛極重,二體一心。

三載結緣,則夫婦相和;

三年有怨,則來仇隙。

若結緣不合,想是前世怨家。

反目生怨,故來相對……

既以二心不同,難歸一意,

快會及諸親,以求一別,

物色書之,各還本道。

願娘子相離之後,

重梳嬋鬢,美掃娥眉,

巧呈窈窕之姿,選聘高官之主,

弄影庭前,美效琴瑟合韻之態。

解怨釋結,更莫相憎。

一別兩寬,各生歡喜。

三年衣糧,便獻柔儀。

伏願娘子千秋萬歲。

這世間最大的溫柔,不過當愛走至盡頭,聚散由心,仍彼此祝福。

文書首段追憶兩人從初遇至大婚,

皆歸前緣。

此情來之不易,走至如今,不覺感嘆。

二段描繪婚後,因為性格等種種原因,夫妻生出嫌隙,無法再如當初般鶼鰈情深、琴瑟和鳴。

既無初心,便不如好聚好散。

三段祝願娘子在離開後打扮的漂漂亮亮,

早日覓得富貴佳偶。

尾段丈夫主動承擔娘子離開後三年的衣糧,

且一次付清。

這份和離書中,沒有財產的糾葛、沒有互相抱怨、更沒有恩斷義絕的冷漠,有的只是對彼此的祝福。

“伏願娘子千秋萬歲。”若無法白頭偕老,那便祝君餘生順意,萬事皆喜。

《知否》

其他版本

蓋說夫婦之緣,恩深義重,論談共被之因,結誓幽遠。

凡為夫婦之因,前世三年結緣,始配今生夫婦。

若結緣不合,比是怨家,故來相對。

妻則一言十口,則夫反目生嫌。

似貓鼠相憎,如狼犬一處。

既以二心不同,難歸一意,快會及諸親,各遷本道。

願妻相離之後,重梳蟬鬢,美掃娥媚,巧逞窈窕之姿,選聘高官之主,解怨釋結,更莫相憎。

一別兩寬,各生歡喜。

於時年月日謹立手書。

世人千千萬萬,獨你與眾不同。

我用盡前生的緣分與今生的運氣,換得與你成為結髮夫妻,怎奈相知易,相守難。

今籤此書,願彼此放下心結,忘卻恩怨。

此後一別,山水不相逢,當初於茫茫人海中與君一念傾心,如今再將你放歸人海。

如此,甚好。

《清平樂》

放夫書

願公子相離後,

清風依舊,滿面扶風;

重拾摺扇,風華再現。

娶以扶柳佳人,重遇今生良緣。

兩生歡喜,白鬢共頭。

再見之時,

定忘塵無怨,談笑風生不動情。

與君別後,願君重拾少年風華。

娶佳人重遇良緣,共此餘生。

再相見之時,

你我依舊如往日般談笑風生,

只是此生再無情分。

一別兩寬,各生歡喜

愛止步於此,便不必再強求

古人深諳此理

好聚好散,為彼此留得尊嚴與體面

亦可見其心胸

“和離”除了對愛人的放手與祝福外

亦有一些“和離”是為了讓愛人免受牽連

無論是放手還是成全

這些“和離”皆出自於愛

塵世一遭

人間值得

《芸汐傳》

策劃 | 十二城編輯部

整理排版 | 九歌

運營 | 夏枯

宣傳 | 遲夏

人物素材 | 末清、容止

部分資料來源 | 中國歷史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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