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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讀《我的叔叔于勒》:那些年,我們有多少課文根本沒讀懂過?

由 靜語流年一夢中 發表于 美食2023-01-30

小時候,學課文《我的叔叔于勒》,只記得了那流著鮮美汁水的牡蠣,和為于勒叔叔的不幸模糊了的眼睛。

如今,讀莫泊桑的作品,重讀到這篇小說,才知道了什麼叫人性,什麼是生活。其實,那是一個初中生根本讀不懂的故事。

小說中有三組重要人物:“我”,“我”的叔叔于勒和“我”的父母菲利普夫婦。學課文時,只覺得於勒可憐,菲利普夫婦可恨,“我”同情叔叔,是個善良的孩子。其實,那隻不過是一個孩子的眼裡看到的表象,如今,人到中年,多了閱歷,才徹底洞察了這個故事的真相。

于勒最後的尊嚴

于勒年輕時是個不折不扣的敗家子,揮霍無度,不但把自己的那份遺產揮霍盡,還把哥哥菲利普應得的那一份花掉了一大部分。我猜想作者雖然說他們是“窮人家”,但是家裡應該還是有一些資產的,我們中國有句俗話:“天下父母愛么兒。”這句話大概也適用於外國人,所以于勒的父母才能任由於勒揮霍盡了自己的那份遺產,還又讓他揮霍哥哥的那一份兒。

因為于勒的不軌行徑,大概在他的父母死後,沒有人再無條件的養著他,他被家族按照當時的慣例送上了一隻開往紐約的商船。

本來哥哥菲利普可以憑著繼承的遺產過的不錯的生活,變得非常窘困,他們覺得這都是于勒造成的。因此,他們對於勒的憎恨常常流露在那些低聲討論中。

根據于勒寫給哥哥的信,和前後兩位船長的話中,于勒在北美洲發達過,或許這種天性不軌的人一般都具有非凡的能力,或許他遇到了好運氣,總之,他曾一度發了財。

但是,“江山易改,本性難移”,他那種愛揮霍的本性可能在走投無路時會收斂起來,一旦手上有了錢,就又恢復了花錢無度的原樣。於是,手裡的錢財很快又被敗光。

這時的于勒已經寫信告訴哥哥自己發了財,並承諾不但會彌補他的損失,還要在不久的將來回去和他一起分享富裕美好的生活。可是,眼下這些都成了泡影,他那還保留著的良知和尊嚴,讓他頗有“無顏見江東父老”之感,所以,他又寫了一封信寄給哥哥,聲稱自己一切都好,生意也好,只是自己就要去南美洲作長期旅行,所以可能要好幾年不能寫信。信中他再一次強調讓哥哥等著他發了財回家一起過好日子。

這封信乍一看沒毛病,其實漏洞百出:一,既然他前一封信說已經發了財,幹嘛不寄一些錢回去?而非要等到回家時帶回去;二,既然生意很好,那怎麼能夠扔下生意去南美作長期旅行?即使僱有人照顧,也不能長期離開;三,即使去南美旅行,也不可能連信都不能再寫。

所以,于勒的這第二封信顯然是在撒謊,有報喜不報憂的成分,也有為自己留一點兒尊嚴的成分。

小說的後面,“我”給了于勒叔叔半個法郎的小費時,他在致謝時說話的聲調完全是窮人接到施捨時發出的聲調。由此,“我”猜他在美洲肯定乞討過,帶他回來的船長也說他在美洲是個流浪漢。

但是,儘管如此,他回國後卻並沒有去見他的哥哥菲利普,而是選擇在船上賣牡蠣為生。他不回去的原因,最主要的當然是因為他欠哥哥錢,這樣落破地回去,哥嫂一定會把他趕出去。而且,假如哥哥會收留他,他也沒臉見他們,他知道,他不能再拖累他們了,這也是他的內心裡還留有一絲做人的尊嚴和良知。

菲利普夫婦的無奈

前文我們說過菲利浦夫婦的生活本來可以憑著繼承的遺產過得好一點兒,但是因為被于勒揮霍光了一大部分,他們的生活非常拮据。菲利普的妻子克拉麗絲倍覺痛苦,她經常發牢騷,無端地責備丈夫,菲利普總是無奈地作著以手扶額的手勢,一言不發。

他們從來不敢接受別人的邀請,因為害怕回請,克拉麗絲總是買打折的商品或者商場的底貨,兩個女兒買不起衣服,總是自己做,就連買一米十幾個銅子的花邊也要砍價好長時間。

他們甚至窮到兩個女兒嫁不出去,這樣的生活都是拜于勒所賜,菲利普夫婦如果不恨于勒,那是不符合人性的。

但是,當於勒來信稱他在美洲發了財,要彌補他們,並要和他們一起過快樂的日子時,菲利普夫婦不但原諒了他,還把他當做家裡唯一的希望,盼著他發財回來,讓大家過上好日子。這不能說他們勢利,而是人之常情。

“浪子回頭金不換”,于勒年輕時荒唐糊塗,可他現在成熟了,懂事了,正幹了,作為親人,菲利普夫婦當然要為之高興,更何況他還承諾要和他們一起分享好日子。如果這時的菲利普夫婦表現的“高風亮節”——于勒發財了,他們不巴結,甚至不承認這個親人;他落破了,他們大度地收留他,那他們夫妻就不是普通的正常人,而是聖人了。

然而,他們並沒有等到榮耀發達、衣錦還鄉的于勒,等來的卻是衣衫襤褸,在船上賣牡蠣,比乞丐強不了多少的于勒——他們盼望的好日子再也不會有了。

于勒曾是他們困窘生活中唯一的希望和寄託:他們能在貧困中保有一點兒快樂,能在週末盛裝華服的去海邊散步,是因為他們相信他們不是真正的窮人,因為他們有于勒;菲利普計劃購買別墅,是因為有于勒;甚至,“我”的姐姐的婚姻,也是因為男方看了于勒叔叔寄來的“福音書”,終於下定決心求婚。

現在這一切都成了泡影,他們感到這是“天降災禍”,他們渾身發抖,菲利普“驚慌失措”,克拉麗絲“暴怒”,固然是害怕于勒再回來糾纏他們,其實,最主要的是他們唯一的希望破滅了,他們對於勒的態度,不如說是對困窘、糟糕的生活的徹底失望與憤怒——他們可以擺脫于勒,卻再也無法擺脫貧窮,這才是最致命的打擊。

小時候,讀到這裡,我心裡除了對於勒的同情,更多的卻是同情菲利普夫婦,那時候思想天真、幼稚的想法是:“于勒沒有掙到錢,菲利普他們一家怎麼辦呢?豈不是要一直窮下去嗎?”

約瑟夫的五個法郎

如今再讀這篇小說,才知道當年的課文是掐頭去尾、偷工減料的刪減版,課文是以第一人稱“我”來講述的一個關於我的叔叔于勒的故事,是以孩子的視角來看待問題的,而《我的叔叔于勒》的完整版開頭是作者莫泊桑看到同伴約瑟夫給了一個乞討的白髮老頭兒五個法郎,對他的大方感到奇怪,於是約瑟夫向他講了自己經歷過的一件事——是以一個成年人的角度來講述的。

故事中的約瑟夫還是一個孩子的時候,他給了可憐的于勒叔叔半個法郎的小費,他的內心深處非常同情他,因為于勒是他的親叔叔,他父親的親弟弟,他本能的在親情和利益發生衝突時,選擇了親情。這時的他還沒有經歷過生活的磨難和鞭笞,他保留著人性最初的善良。

重讀《我的叔叔于勒》:那些年,我們有多少課文根本沒讀懂過?

但是,“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習相遠”,在約瑟夫長大後,他也並沒有因為父母的影響變得自私、冷酷、勢利,而是一直保持著善良的本性,並由對於勒叔叔的同情延展為對世界、生活的悲憫,這才是人類本性的閃光點。

蘇格蘭哲學家卡萊爾說:

“任何一本書,一篇文章的影響,莫過於使我們開始做內心的反省。”

我們小時候讀《我的叔叔于勒》,學到的是這篇文章主要是抨擊了菲利普夫婦的自私、冷酷、勢力,揭示了資本主義社會金錢對人性的扭曲。而忽略了

現實生活中,無論哪種社會,我們都有可能是于勒,是菲利普夫婦,是約瑟夫,我們應該反省的是當親情與利益發生衝突,在艱難困苦的環境中,我們應該如何做出正確的選擇。

重讀《我的叔叔于勒》:那些年,我們有多少課文根本沒讀懂過?

小說以約瑟夫的五個法郎的銀幣開頭,又以約瑟夫的五個法郎結尾,正是因為這五個法郎代表著正確的選擇,代表著善良的人性和悲憫之心。

這才應該是我們讀這篇小說所得到的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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