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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家界新娘出軌事件中,男方有權向女方主張損害賠償金嗎?

由 皮皮講法律故事 發表于 美食2023-01-28

近日,張家界出軌新娘事件刷爆網路。一個已經登記結婚即將舉辦婚禮的新娘子竟然在婚禮前一天約會男網友,雙方決定在新娘穿著婚紗以後發生關係。男網友為了追求刺激,還想著賭賭看,新娘如果懷孕了,看是不是自己的孩子,為了增加樂趣,他們甚至還約好多叫一個男的來,增加難度。

小編寫到這裡都忍不住心疼新郎啊,頭上何止戴著綠帽子啊,簡直是綠油油的草原。據悉,新郎花了20萬彩禮才把新娘子娶回家的。事件發酵後,新郎出面迴應,表示雙方現在已經離婚,女方決定遠走他鄉,希望大家放過她,還說網路流傳的資訊有部分失真,叫大家不要再傳了。但從他的迴應看,因為出軌事件導致雙方離婚了應該是真的。

現在我們來分析下這個事件中的法律問題。

第一,雙方剛辦婚禮就離婚了,那麼男方給的彩禮是否可以要回來?實踐中,因為雙方共同時間過短甚至還沒有開始共同居住就離婚了,不管是男方不願意了還是女方不願意了,這個彩禮都是可以退的。至於是全額退還是部分退,小編認為在這個案子中,應該是全部返還的。

第二,男方是否有權主張損害賠償金?本案中,因為女方出軌這一重大過錯導致婚姻破裂,更何況才辦完婚禮男方就成了二婚,多多少少影響以後找物件吧,女方要不要給男方損害賠償金呢?小編認為,根據我國民法典,離婚損害賠償的情形主要有:重婚,與他人同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實施家庭暴力,以及其他重大過錯這幾種情況。那麼本案當中女方出軌,算不算其他重大過錯?現行民法典的解釋並沒有明確。實踐中,很多法院在判決時也不支援,但是小編認為本案當中,新郎因為新娘出軌,被全網嘲笑同情,精神受到嚴重打擊,應該支援損害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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