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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陽打人高手廖勇只不過是一枚棋子,其背後高人才是“武林盟主”

由 一路飆升的太陽 發表于 美食2023-01-09

瀏陽打人者廖勇,處理結果是以開除黨籍、從九級崗位降到十級崗位而告終,相信消停幾天後,他依然能夠在街道綜治辦如魚得水,只不過是時間問題而已。

為何這麼說呢?我們稍作分析便可略知一二。

1、廖勇這種輕車熟路、張口即來、趾高氣昂的做派,一定不是偶然為之,而是長期“修練沉澱”以及袒護縱容的結果,是誰給他的底氣?說他背後沒人,還敢如此囂張打人,恐怕三歲小孩都不會相信。

2、“違紀違法”四個字在處理結果中提到多次,違紀方面,對其做出了開除黨籍、政務撤職,從九級管理崗降為十級崗的處分,而違法方面的處置為何就沒有下文?難道只是紙上談兵?

首先,廖勇和三名巡防人員強行闖入危某家中,構成了非法侵入住宅罪。

按《刑法》第245條規定,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是要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

第二,廖勇對危某進行辱罵威脅(“想搞路子將會死得很慘,你這個畜生”),構成了尋釁滋事。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規定,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是要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的。

第三,廖勇對危某實施毆打,涉嫌故意傷害他人身體。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3條規定,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而危某在被打後出現了頭痛耳鳴等症狀,廖勇的行為並非輕微,是應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的。

廖勇作為執法人員,知法犯法,至少應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相應罰金,還須賠償危某的醫藥費、誤工費、營養費及精神損失費等各種費用。

但令人不解的是,處理結果中並未提及,只是一筆帶過,別說是行政拘留,估計連民事賠償都沒有。大眾的眼睛是雪亮的,這種忽悠顯然說不過去,更是不能服眾。

3、為何要帶三名巡防人員?而且還是勞務派遣人員?作為一名綜治辦主任,去業主家溝通事情需要這麼多人手嗎?而且全程都是廖勇一人在“溝通”,其他三人至始至終沒有說一個字,他們究竟是去幹嘛的?

用意相當明顯,一是預防業主反抗合力擒住,二是出了事,有人頂包,廖主任的編制當然要保住,勞務派遣人員自然成了替罪羔羊。

果不其然,三位勞務派遣的巡防人員,其實沒犯大事,甚至只是站在旁邊助威,最多也是因為廖勇的帶領而侵入他人住宅,卻被通通開除。

瀏陽打人高手廖勇只不過是一枚棋子,其背後高人才是“武林盟主”

而廖大主任,違紀又違法,打人又罵人,卻依然穩坐“釣魚臺”,從九級崗位降到十級崗位,每月工資可能也就少個一兩百塊,對於他來說,開不開除黨籍,政務撤不撤職,已經顯得不那麼重要。

關鍵是他工作保住了,還不用拘留負刑事責任。

他的背後如果沒人撐腰,他不僅會丟了飯碗,還會鋃鐺入獄。不然憑什麼三位巡防人員被開除,他卻沒傷筋動骨。

4、出了令全國民眾如此憤慨之事,引發如此強烈的社會輿論,廖勇竟然沒有站出來公開向全網道歉,承認自己的錯誤,不得不說,他的公關手腕的確非同一般,竟然能高枕無憂地繼續他的街道綜治辦工作,繼續做一名為人民服務的公職人員。

這裡邊的操作實在是令人費解。

如果廖勇與危某的角色進行一個調換,是危某闖入街道綜治辦去辱罵打人,想必危某這會兒已經在看守所面壁思過,受到法律的嚴懲。

有網友這樣說:其實是不是一個高手並不一定非常重要,重要的是背後一定要有高人!這才是最高境界。

瀏陽打人高手廖勇只不過是一枚棋子,其背後高人才是“武林盟主”

是啊,從廖勇的打人身手來看,又是鎖喉又是直勾拳,他的確算是一個“武林”高手,但所謂的高手只是一枚棋子罷了,其背後的高人才是“武林盟主”,深不可測。

如果要進行深挖,不知將會挖出多少大魚大蝦!想想都覺得後背發涼!

TAG: 廖勇危某綜治辦拘留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