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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陽打人事件證據確鑿,性質惡劣,停職仍有工資,不免有護短之嫌

由 清泉自若 發表于 美食2023-01-07

瀏陽打人事件已經過去幾天了,截止目前沒有新的通報。

我們來看看瀏陽官方的通報,真是沒有一點民生煙火氣,好像腳不沾地。

通報裡面,沒有提打人者的姓名和職位,這是女業主在群裡求助的時候說出來的。

為何不提?是不敢還是護短。

對強行入室打人也是以溝通工作代過。

什麼時候溝通工作需要動手了,這樣粗暴的方式是在溝通工作嗎?

對打人者的處罰也是停職處理。

在這裡,我要說的是,國家公務員停職期間是有工資的,停職也是為了進行調查,嚴格來說這並不是一個處罰。

我們再來看看瀏陽當地警方的迴應就更是怎一個“妙”字了得!

這個迴應,我是看了幾遍,一開始我看錯了,後仔細一看,人家迴應的是:現場打人的不是公安局的民、輔警……

另外三人隻字不提。

沒錯,另外三個人沒有動手打人,那就不屬於打人者,巧妙地既不否認,也沒肯定。

因此,到現在另外三人到底是什麼身份還是一個問號。

這樣的迴應,最後的結果要麼就是甩鍋,最苦的是臨時工,要麼就是職位太大,私下處理。

對於有民眾實名舉報打人者收受賄賂3。2萬元這一事件,瀏陽市荷花街道辦事處的回覆那是快得不一般。

我們看圖,村民實名舉報時間是2020年6月30日,得到回覆的時間是2828年7月3日。

僅用了3天時間就調查核實清楚了,不得不說,這辦事效率真的非常高。

要說按這效率,這件事也3天有餘了,應該也有個結果了,至少另外三位是人是鬼也有眉目了吧。

相比之前的南京魯某某打人事件,魯某某第一時間就被刑事定責帶走,而瀏陽僅僅停職處理,另外三人身份不明,是否有違法也沒提。

這真的是天壤之別,處理速度簡直是蝸牛速度,處理態度也是雲淡風輕,不痛不癢,處理結果更是大相徑庭。

打人本就是違法的,強行入室更是罪加一等。

為何有這麼大的差別?

難道是因為南京打人者是民,瀏陽打人者是官?

這不免讓人覺得有官官相護的嫌疑。

冷風如刀,以大地為砧板,視眾生為魚肉。

冬天已至,寒冷來襲,不要寒了民眾的心!

TAG: 打人者打人瀏陽停職迴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