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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陽廖主任打人事件,破壞鎖的危某是否也違法?

由 海上公子毅 發表于 美食2023-01-04

瀏陽市廖勇打人事件已經過去好幾天了,相關部門也把處理結果發出來了,從處理結果上,我們看到事情的起因和女業主在群裡描述的是不一樣的。

我想,我們也不能只聽女業主一方面的說辭。

我覺得,此事是有幾個疑點的。

我也不相信只是因為她在群裡吐槽了一句,廖主任就放下那麼多工作不做,特地花那麼多時間去她家鬧事。

第一個疑點:女業主有沒有說謊?有沒有掩蓋事實的真相?

據女業主的說辭,她是因為看到物業把幾個門封了,她在業主群裡提了反對意見,提出來希望物業安排人在門口守著,查驗雙碼就可以了。

可是,根據相關部門調查出來的結果,和女業主說的不一樣。

據相關部門說,廖主任之所以上門,是因為女業主的老公危某把小區一個大門的鎖給破壞掉了,廖主任覺得這是干擾防疫的嚴重行為,就帶人上門和危某溝通的。

但是去了以後,危某不讓進門,態度不好,廖主任就失去了耐心,認為危某太囂張了,就行為粗魯了一些。

那按照相關部門的說法,是危某有錯在先,他的行為是自私的,而且是很惡劣的。

試想,有太多人對小區封門有意見,但是有幾個人真的會去把門鎖給破壞掉呢?

大家都是一邊抱怨,一邊繞遠路走其他的門罷了。

這個危某隻不過是嫌其他的路太遠了,就把靠近自己家的那個門的門鎖給破壞掉了。

如果人人都像他這樣,那防疫工作還怎麼開展?

物業也是覺得這樣的行為很嚴重,他們覺得已經不在自己的管理範圍之內了,就不得不向街道辦事處報告了。

第二個疑點:廖主任有沒有私闖民宅?

按照女業主在群裡的說法,廖主任一行人是強行闖入她家的。

但是根據相關部門的調查,這個說法是不實的,是在煽動網友的情緒。

相關部門的調查結果出來後,是這樣的:

廖勇上門出示了工作證,並說明了來意,但是危某不同意讓廖勇等人進入家中。

在這種情況下,廖勇就提出來去派出所說明情況,而危某依然不同意。

見危某不配合工作,廖勇就急了,就上前拉拽危某。

後來,廖勇還是提出來去危某家中溝通,危某就同意了。

在此過程中,雙方的矛盾已經激化了,廖勇沒有管理好情緒,認為危某“囂張”,就言語粗暴,並且打了危某。

相關部門釋出通告以後,危某夫婦並沒有出來澄清,這也說明他們是認可相關部門的調查結果的。

第三個疑點:廖勇打人的行為到底有沒有夠得上刑拘的地步?

雖然廖主任打人的行為確實很惡劣,很多網友都喊著希望他能受到嚴懲。

而且,看到他沒有受到嚴懲,都覺得他背後肯定有什麼靠山,各種陰謀論也出來了。

我覺得,就算我們很希望他這樣的人能受到嚴懲,可是,那也得實事求是啊。

根據影片裡的畫面來看,廖勇的動作主要是打了危某兩巴掌,還多次把危某按倒在沙發上。

但是這樣的程度,是沒有造成輕微傷的,可以說一點傷痕都沒有。

是不是能被拘留,這要由派出所根據輕微傷、具體情節來定。

從畫面上來看,並沒有造成輕微傷。

瀏陽廖主任打人事件,破壞鎖的危某是否也違法?

而且,我認為廖勇打人的行為,其目的並不是為了故意傷害危某的身體,而是對他進行羞辱。

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下,並沒有到可以拘留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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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個疑點:危某一家為什麼沒有再出來發聲?是不敢嗎?

我覺得,可能有兩種情況,一是物業能拿出來證明危某破壞鎖的影片。

廖勇也能拿出來在危某家門口時的執法記錄儀的影片。

女業主拿出了影片,證明了廖勇上門打人了,但是從聊天內容裡,能看到,廖勇一開始態度還是很好的。可是見到危某態度不好,才被逼急的。

廖勇講過一句話:“我跟你講,講了這麼久還……”

這句話就能說明,廖勇在進家門的時候,非常有可能已經和危某溝透過不少時間了,可是危某一直不配合,既不讓廖勇進家門溝通,又不願意上派出所,才導致了這一切。

瀏陽廖主任打人事件,破壞鎖的危某是否也違法?

第五、女業主在群裡的說辭,有沒有誇大其詞?有沒有帶節奏?

我認為是有的。

她提到了“三名民警”,就這一句話,就已經讓事情的性質變得不一樣了。

而事實上,那三個工作人員並不是民警,而是社群綜治員。

社群綜治員和治安巡防員是不同的。

不要一看到穿制服,就聯想到民警了。

社群綜治員主要是服務社群居民治安的,歸社群管轄。

而治安巡防員才屬於輔警,歸公安局或交通局管轄。

可是,女業主卻故意在群裡把這三名社群綜治員說成了是“民警”,這就把矛盾給激化了,讓相關工作人員的社會公信力下降了。

瀏陽廖主任打人事件,破壞鎖的危某是否也違法?

我說這些,不偏向任何一個人。

我也很痛恨廖主任上門打人的行為。

但是,我想的更多的是我們的社會需要一個什麼樣的環境?

我們到底需要不需要一些防疫工作人員來嚴格防疫?

我們是不是需要他們的保護?

他們是嚴格防疫了,可是在這過程中,如果出現了危某那樣破壞門鎖的人,那讓這些工作人員到底該怎麼辦?

有人說了:“危某破壞門鎖,那就報警,不管怎麼樣,也不該打人。”

是的,這句話是沒錯的,我也是這樣認為的。

可是有些時候,如果你想到一件很小的事情,就得去浪費警力,那對於社會是不是也是不負責的行為?

有的時候,對於一些自私的人,你報警也是沒有什麼用的。

報警之後,浪費了那麼多的人力,最終的結果,可能也就是讓危某賠償一點門鎖的錢罷了。

可是,很多部門很多人,卻為此付出了更大的代價。

這樣又對那麼多納稅的老百姓是公平的嗎?

我們不要一出了這樣的事情,就只去譴責廖勇一行人。

也希望藉由此事,不要再出現危某這樣破壞門鎖的人。

他這樣偏激的行為,和廖勇本質上是一樣的。

甚至還不如廖勇來得更光明正大。

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我相信不會冤枉一個好人,但也不能放過一個壞人。

TAG: 危某廖勇女業主群裡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