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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字典》見證了看圖說話導致各說各話的幼稚

由 吳山野士 發表于 美食2022-12-16

《甲骨文字典》見證了看圖說話導致各說各話的幼稚

“象形文字”顧名思義就是用形象來表達意思。而形象會“橫看成嶺側成峰”的。

有形象就很容易看圖說話,幼稚園小朋友看圖說話一定是各說各話的。

望文生義一定是各有各的看法。所以“象形文字”的第一個缺陷就是看圖說話,各說各話。於是比拼的不是文字通解中字例之條的見證。而是編故事、穿鑿附會、一廂情願、

巧說邪辭、

偽考證。

“中”字形象鮮明,有人看見甲骨文“中”這個字有形象像飄揚的旗遊,清朝吳大徵謂‘兩旗之中立必正’。於是唐蘭認為這是“響壁之語,篆形既未顯兩旗,又何由知其立必正也。”於是認為“餘謂中者最初為氏族社會中之徽幟,、、、、。然則中本徽幟,而其所立之地,恆為中央,遂引申為中央之義,”

比如:

“象形字典”上說:“

中本義,名詞:對峙的兩軍之間無傾向的非軍事地帶

zhōng

本義消失。”這當然也是一個說法了。

《漢字源流字典》:有人認為

“中”

字的中間部分是洞穴,周圍有流水,一“丨”表示“上下通”以示可進出之洞穴。

“中”

與“洞”、“棟”、“宮”、“穹”、“窿”都可以音轉義通。

《甲骨文字典》解釋“中”字遵循了唐蘭的旗斿之說。

“象形”說法的最大特點就是。預想其象何形,然後編故事以圓其說。

唐蘭在《殷虛文字記》(第53、54頁。中華書局出版,1981年5月第1版)上說:

“中為旂旗旐之屬,何由得為中間之義乎?吳大澂謂‘兩旗之中立必正’,亦響壁之語,篆形既未顯兩旗,又何由知其立必正也。

餘謂中者最初為氏族社會中之徽幟,周禮司常所謂‘皆畫其象焉,官府各象其事,州里各象其名,家各象其號’,顯為皇古圖騰制度之孑遺。

周禮九旗以日月,交龍,熊虎,鳥隼,龜蛇等畫之,亦皆由圖騰蛻變而來。此其徽旗,古時用以集眾,周禮大司馬教大閱,建旗以致民,民至,僕之,誅後至者,亦古之遺制也。

蓋古者有大事,聚眾於曠地,先建中焉,群眾望見中而趨附,群眾來自四方,則建中之地為中央矣。列眾為陳(注:與“陣”為通假字),建中之酋長或貴族,恆居中央,而群眾左之右之望見中之所在,即知為中央矣。

若為三軍,則中軍也。然則中本徽幟,而其所立之地,恆為中央,遂引申為中央之義,因更引申為一切之中。如上下之中,前後之中,大小之中等。後人既習用中央等引申之義,而中之本義晦。

徽幟之稱,乃假常以稱之,周禮記常有十二斿,九斿,七斿,五斿,明即中。中常聲相轉也。而其分別,則十二斿為常,九斿為旂,七斿為旟,六斿為旗,四斿為旐,而中字遂無用為徽幟之義矣。”。

《周禮·司常》:“司常掌九旗之物名,各有屬以待國事。日月為常,交龍為旂,通帛為旜,雜帛為物,熊虎為旗,鳥隼為旟,龜蛇為旐,全羽為旞,析羽為旌。及國之大閱,賛司馬頒旗物;王建大常,諸侯建旂,孤卿建旜,大夫建物,師都建旗,州里建旟,縣鄙建旐,道車載旞,斿車載旌。”

周禮九旗是用來標明鄉民各自所屬、級別、方位、命令、示意、指揮等等獨與中心無必然關聯。唐蘭的這個舉例是偽考證的典範。透過編故事自圓其說居然可以作為考證的依據。簡直是個笑話。

吳大澂、唐蘭的中是旗斿說法只是一個臆想。沒有必然性、沒有獨特性、不可驗證。插旗所在沒有必然是中心或中間的邏輯。插旗所在其導向只是有可能是中心或中間,不是唯一的導向。除了所編故事,很難驗證其真偽。

《甲骨文字典》在解釋“史”時,把從又持“中”的“中”字解釋為捕獸器。《甲骨文字典》第317頁上說:“史(解字)從又持(

)。以搏取野獸。(

)象幹形,乃上端有杈之捕獸器具。(

)象(

《甲骨文字典》見證了看圖說話導致各說各話的幼稚

)上捆綁之繩索。參見本卷幹部字說解。(

《甲骨文字典》見證了看圖說話導致各說各話的幼稚

)或作‘中’。乃(

《甲骨文字典》見證了看圖說話導致各說各話的幼稚

)之簡化。古以捕獵生產為事。故從又持幹即會事意。(

《甲骨文字典》見證了看圖說話導致各說各話的幼稚

)、(

《甲骨文字典》見證了看圖說話導致各說各話的幼稚

)實為事之初文。後世復分化孳乳為史、吏、使等字。《說文》‘史,記事者。’。‘吏,治人者。’。治人亦是治事。‘使,令也。’。謂以事任人也。故事、史、吏、使等字,應為同源之字。”。

《甲骨文字典》見證了看圖說話導致各說各話的幼稚

《甲骨文字典》看圖說話如幼稚園兒童一般臆想“中”為捕獸器。(

《甲骨文字典》見證了看圖說話導致各說各話的幼稚

)象(

《甲骨文字典》見證了看圖說話導致各說各話的幼稚

)上捆綁之繩索。參見本卷幹部字說解。都只是臆想。毫無根據。在捕獸器的基礎上推匯出“古以捕獵生產為事”。然後將其會意於事。這是不懂中文構成的緣故。

中:

《說文解字》:“中,內也。從

、丨,下上通也。”。

、丨兩正規化疊加。猶種子生根發芽

上下通

指向於外殼以內者是中字之正規化。

(說文解字):“

史,記事者也。從又持中。中,正也。

”。

又、中兩正規化疊加:記述發展過程之經歷猶記錄把握種子生根發芽開花結果之生長規律者是

史字

之正規化。

《說文解字》:“吏,治人者也。從一、從史,史亦聲。”。

一、史兩正規化疊加:按照所把握之種子生長規律般治理人事猶

依律而行職以

治人

者是吏字之正規化。

《說文解字》:“使,伶也。從人、吏聲。”。

人、吏兩正規化疊加。猶以律而行職令人作為者是使字之正規化。

《說文解字》:“事,職也。從史,之省聲。”

史、“之省”兩正規化疊加:把握種子生根發芽生長規律而有所作為猶任職者是事字之正規化。

字與字是相互關聯的。是可以互相印證而相通。而不是看圖說話全靠胡猜冒料,毫無信服性。

相對種子外殼以內是中間,相對種子外殼之核心是中心。這種判斷是必然的。

那麼

記述發展過程之經歷猶記錄把握種子生根發芽開花結果之生長規律者就是一件天大的事。而一旦把握種子生根發芽開花結果之生長規律,那麼種什麼,什麼就會豐收。就如天雨粟一樣。如果按照自然規律去做事,那麼事必成功。所以史比較重要史的官比較大。

事是從史從之,把握種子生根發芽生長規律而有所作為猶任職者。內在邏輯清晰這是非常容易理解的。事與史的差別與界限也是非常清晰的。

史加一橫為

吏。吏是

依律而行職以

治人

者。所以“

比“

”的官階要低。

”不參與制律,只是依律而行職。

”是參與制

律的提供

律依據的。兩者的級別非常清晰。

”加人為

“使”

,“

使

是接受任務去擔責的人。

使

可以是官員,也可以是平民。“

、“

”、“

使

”三者的區別是非常清晰的。即使甲骨文“

”、

、“

使

”、“

”有混用,但我們依然能見證其中的差異。

而《甲骨文字典》看圖說話的解釋全靠胡猜冒料。一會兒說“中”象旗斿,一會兒說“中”從捕獸器省。怎麼叫人信服?響壁之語,極不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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