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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條有效期是多久六年前的借條還有效嗎律師告訴你答案

由 楓娛樂惜 發表于 汽車2021-07-11

隨著法治建設不斷取得新發展,人們的合同意識、證據意識都越來越強。如果是朋友間幾百塊的小額借款可能都無所謂,但若是高達數萬數十萬的借款,通常人們在將錢借給他人時,還是會要求對方寫下借據,並闡明借錢的事實、還款期限、以及違約的利息和責任等,以作為自身權益的保障。但儘管借條能夠證明借貸的事實,可到了約定的還錢時間,總還是有些人不想還款、一直拖欠、乃至直接玩失蹤賴賬。

幾天前有網友諮詢:自己有一筆六年前的借款遲遲沒有討回,手裡有借條,但是對方不接電話也不回信息,不知道六年前的欠條還有效嗎?應該怎麼維權。

有的網友可能搜尋過相關規定,瞭解過借條的訴訟時效是從債務到期之日起計算三年,看到這個自然免不了擔憂,錢已經借出去六年,是不是不能透過訴訟維權了。

首先可以明確的回答,無需擔心六年前借條的訴訟時效,因為一方面這個債務到期指的是借條上約定的還款時間,如果沒有約定那麼訴訟時效最長為二十年。

另一方面即便約定的時間已經過了三年,相信催促對方還錢時都少不了電話簡訊,即便對方沒有接,不能證明你是為了要債,但簡訊中的文字卻是可以證明你在訴訟時效期間內主張過權利的,而後借條的訴訟時效會開始重新計算三年,但最長同樣不能超過二十年。

如果真的超過了三年都未聯絡過對方、或者二十年過去了,即徹底過了時效規則,如果還想維權也不是沒有辦法,這時能儘量與對方協商達成新的還款協議,這時也會再次形成新的債券債務關係,繼續受法律保護。如果對方拒絕協商,還能透過向其傳送催收到期款項通知單來重新確立債務關係,不過這一方式需要債務人在通知單上簽字才能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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